涉事的迟律师口中的真相是这样的:在辽宁抚顺望花区法院开庭的迟夙生律师,因法庭记录“详见答辩状”,而自己未见答辩状,便要求法庭让其看一下,可法官不予理睬,迟律师据理力争,要阅读答辩状,法官便出去和一位法警说了句悄悄话。没过几分钟就进来两个法警,其中一个狠呆呆地指着迟夙生律师说“把她的电脑没收”,之后迟夙生律师表示不满要拍照,之后又进来7、8个法警一哄而上,抢下迟夙生律师的手机,并且架着迟夙生律师的胳膊快步就往门外拽。就在法警强行将其拽下楼的时候,迟律师突然晕倒了,法警看见这紧急突发事件竟然没有第一时间放开迟夙生律师,而是继续拖拽,使得迟夙生律师的后背全是楼梯印。(该部分信息来自迟夙生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及其个人微博等信息源)。
而官方第一阶段披露的真相是这样的。涉事的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随后发布的《调查说明》称:迟夙生律师系自行走出法庭下楼梯时倒地。后法警和法官将其抬到平整地面,将其安置好,直到被120工作人员抬走送医。整个过程中,法警未有任何拉拽和过激动作。再看看网上各方贴出来的观点,称另有旁听人员证实:迟夙生背对楼梯,被两名法警“提着胳膊往下拉,迟律师脸朝上头朝下,律师袍也掉了,鞋被拖掉,被一直拖到楼下”。
按照以往的惯例,涉事双方的说法,正常得非常不一致。
其实问题很简单!可在这国,越简单的事情,越容易复杂化处理。正如我之前文章中经常提及的,就众多官府衙门的危机公关能力与公共事件的处理逻辑,有时候低级到,想直接破口大骂:简直蠢到不行。他们在惯常的危机公关逻辑下,极易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事情本就是那样简单,一旦涉及庙堂之家,总感觉怎么都要“狡辩”(正确的才叫“解释”)一番。这样一来,涉事双方或多方,必然都是各执己见,那就会形成两个或多个说法,而往往最后落入如此套路:我说的是“真相”,你说的是“真假”。
那到底是谁在说谎,谁又是真正的苦主呢?这个时候,又需要回到之前处理类似事情的一贯逻辑上:这个地方有没有摄像头,有没有监控?(好像一句废话)泱泱大国,怎会没有摄像头?我相信,我国摄像头的遍布范围以及分布的密度,都可能是举世瞩目的。作为法院,是摄像头和监控必备的衙门之一,迟律师与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发生于法庭内,后从法庭延伸至庭外。所以我同样相信,只要摄像头正常开着和监控没坏(这很重要),真相应该都在监控和摄像头里面!好吧,我们来看监控吧!
多么朴素的心情!可是,时间过去了,监控录像至今未公布。从迟律师微博披露的信息来看,律协介入后,法院的监控视频就坏了。因关于此事只有迟律师的单方说法,对其真实性暂持谨慎态度。但是根据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其官微上公布的调查说明以及微博披露的信息,庭审录音录像等监控视频已经封存,显然并未损坏。且网上流传的迟律师被抬出法院的图片中可见,法院工作人员正手持摄像设备进行记录,旁边大楼上的监控也正“盯着”。(见上图)可是,法院为啥还藏着掖着不放呢?莫非?难道?真相,好像在路上,又或者还没上路,而最后往往上不了路。等待摄像头“说话”的过程,特别害怕它陷入以往的套路,怕它很“不争气”!
这届的摄像头,真的不行?
这些年,“摄像头坏了”在公共事件中屡屡露面,前有雷洋君事件,现有迟夙生律师法院拖拽事件。在满目监控的社会,摄像头坏了或者执法记录仪坏了,也是惨遭频现,这类“监控失效”来得异常诡异。是吧,公共事件中“监控失效”的这一借口,俨然已成为“另有隐情”的代名词,使其成为舆论风向的主导,观众由迷惑变为质疑,由质疑变为指责,由指责变为失信···莫不说,“监控失效”却是“公信失效”的另一个反映。若每次真相只能寄希望于失灵的监控和摄像头,那庙堂之公信,也只会加速崩坏吧。
做人可以装睡,但摄像头一定要“醒着”。希望这次的摄像头,可以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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