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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套取公积金,这件事的后果比你想的严重

2026-04-27

很多人觉得,公积金是自己的钱,取出来用有什么问题?这种想法,恰恰是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判断失误的起点。当套取动作涉及到虚构债务、虚假诉讼,行为的性质就彻底变了,从取自己的钱,变成了涉嫌刑事犯罪。

我第一次跟这类案件的当事人沟通时,他们最常说的话是:“我就是想用一下自己的钱,怎么还犯罪了?”说实话,这个认知落差很大,需要我花不少时间才能讲清楚。今天,我想把套取公积金案件的几个关键判断标准,一次说清楚。

一、虚假诉讼是常见手法,不是你以为的那么简单

当前主流的套取犯罪手法,是虚假诉讼。整体流程并不复杂,但背后涉及的系统性操作,很容易被低估。

简单来说,中介伪造与当事人的债务债权关系,然后由中介出面,把当事人告上法庭。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将当事人账户里的公积金执行到中介手中。之后,中介扣除自己的利润,把剩余的钱支付给当事人。

从法律上看,这套程序从头到尾都是假的。伪造的债务关系、虚构的诉讼事实、虚假的调解或判决,整个链条构成了典型的虚假诉讼。因此,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争议。很多当事人以为这只是“走个流程”,没想到整个流程本身就是犯罪的构成部分。

二、金额是核心分水岭,10万是关键标准

一旦当事人涉嫌这类罪名,我们最关注的是两个基本要素:一是涉案金额,二是当事人的角色。

金额方面,10万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水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如果套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是初犯,同时能够积极退赃、退赔,并自愿认罪认罚,那么可以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但如果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情况就复杂多了。获得不起诉或免刑的机会会明显降低,案件往往会进入审判阶段,法定刑期也会进入更高的量刑区间。

所以,我经常跟当事人说,不要觉得自己只是“试了一下”,金额的数字直接决定了案件的性质和走向。

三、中介与客户,角色不同出路不同

除了金额,当事人的身份角色同样关键。

对于普通的当事人,也就是通常说的“客户”,他们往往是单次套取,主观恶意相对较小。只要金额不大,态度好,配合退赔,争取不起诉是有路径的。

但中介的情况完全不同。中介可能同时服务多个客户,涉及多笔或多次套取公积金的行为,甚至指导他人进行此类操作。虽然中介可能只收取了部分费用,但累计的套取金额会作为量刑依据。这种累积效应,会让中介的涉案金额迅速增大,案件的复杂程度也远远高于单个当事人。

针对中介的案件,辩护的难点在于:第一,需要结合卷宗和证据,评估是否有争取不起诉的可能性。第二,中介的涉案金额如果较高,能否争取到三年以下的刑期,甚至争取缓刑?第三,不同地区的缓刑标准差异很大,这就需要律师深入研究当地的具体案例和司法惯例。

我曾经接触过一个外省某市的案子,中介协助套取的总金额让我印象很深。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案子完全超出了普通当事人“救急用”的范畴。在司法实务中,中介面临的处罚风险往往比客户高得多,这不仅是因为金额累积,更因为中介的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营利性。

说回正经的,套取公积金案件虽然一般不属于重罪,但因为涉及住房公积金的专项管理,案件在辩护中存在两个主要难点。首先,是否有争取不起诉的可能性,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其次,如果是中介,是否有资格争取缓刑及三年以下的刑期,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综合判断。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拿不准自己或家人的情况属于什么程度,可以先把具体金额和角色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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