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在当事人从看守所出来之后,心里都会松一口气,觉得人出来了,案子就差不多结束了。这个想法,需要重新审视一下。取保候审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等待,案件本身远没有结束。
先澄清一个基础概念。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和逮捕、拘留一样,都是为了保证诉讼能顺利进行。区别在于,人可以在外面,不需要关在看守所。但它不代表事情就了结了,刑事程序依然在往前走。
举个例子,有位当事人因为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后来我们帮他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他出来之后,第一件事不是配合调查,而是想着案子肯定没大事了,该干嘛干嘛。结果两个月后,公安机关觉得证据已经足够,直接移送到了检察院,他因为信息落差,错过了争取不起诉的最佳时机。最后案子成了,判决出来,虽然没判实刑,但缓刑考察期内,很多行业都不能从事。这就是典型的认知偏差。
所以,理解取保候审的第一件事就是:它不是终点,只是一个让当事人暂时回归社会的过渡期。真正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取保候审之后,案件会走向不同的岔路口。我把它分成三个大的方向来理解。
方向一: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这个方向在很多当事人看来是最好的结果。但它的条件非常严格。要么是经过侦查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比如当事人是被冤枉的,或者涉案行为压根就没发生过;要么是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根据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比如一些邻里纠纷中的轻微肢体冲突、或者数额很小的行为了;要么是证据不足、达不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标准,这种情况下案子可能会暂时搁置,公安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继续侦查,如果期满仍然达不到标准,就会依法处理。但说实话,真正能走到撤销的案件,比例并不高,它的前提必须是客观条件不允许起诉。
方向二: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把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到了检察院,有三种可能的不起诉方式。第一是法定不起诉,也就是检察院审查发现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那结果和撤销案件一样,是终局的;第二是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案件证据不够,检察院退回去补充侦查,如果两次补查后还是证据不足,就只能做不起诉处理;第三是酌定不起诉,也就是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又能认罪认罚,检察院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这三种路径各有严格适用条件,很多当事人会问我,是不是取保候审了就一定能不起诉。答案是否定的,取保候审只是条件之一,最终的判断要看法定条件是否充分。
方向三: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需要判处刑罚,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检察院一般会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意味着当事人可以不用蹲监狱,但要接受社区矫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自然会提出实刑的量刑建议。有些当事人可能还会被逮捕,再移送法院审理。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让家属和当事人明白:取保候审之后,事情的性质完全没有变化,而且整个程序都没有停止。在这个阶段,每一步都有法律节点需要把握,每一步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很多家属第一次来的时候,连该准备什么材料都不知道,这很正常。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在这个阶段,做什么才是真正有价值的。
法律规定就在那里,不会因为你不懂就不追究。能早一点弄清楚,就能少走一点弯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