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家属问我,叶律师,公检法到底哪个说了算?这个问题,其实没法简单回答。权力的大小,取决于案件走到了哪一步。
如果只看抓人、问话、调查这些事,那确实是公安机关的权力最大。从接到报案到把人带走,都是他们在执行。但要注意,公安能做的也有限制,比如刑事拘留最长也就30天。之后要不要继续关押,决定权就到了检察院手里。检察院不光能决定逮捕,还能监督公安的办案过程,甚至可以把案子退回去,要求补充侦查。
到了起诉阶段,提量刑建议的是检察院。但这个建议,最终听不听,是法院说了算。没有法院的判决,谁也不能被定罪。所以,审判程序才是整个刑事案件的核心环节,法官的判决,决定了案件的最终结果。
我说这么多,是想告诉大家一个基本事实:公检法三家,各管一段,相互制约。不存在一个能“通吃”所有环节的绝对权力。明白了这一点,很多家属就容易掉进去的坑,其实就能看清楚了。
很多家属一遇到事,第一反应就是慌,然后就想找“关系”、托“门路”,希望能找到某个神秘人物,一下子把三个环节都打通。这种心情我特别能理解,家里有人进去了,谁都想不惜一切代价尽快把人弄出来。
但现实往往很残酷。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一位张先生,因为涉嫌经济问题被刑拘。他妻子急得不行,到处托人打听,最后经人介绍,花了一笔不小的数目,请托一位自称“很有能量”的中间人去“活动”。结果呢?人没出来,钱也要不回来了。更麻烦的是,这笔钱原本是准备用来退赔的,现在两头落空。这位妻子后来找到我们时,那种又悔又怕、进退两难的状态,我印象很深。
刑事案件有严格的程序,每个环节都有法定的承办人。所谓能“一揽子搞定”的神秘力量,几乎是不存在的。盲目寻求这种帮助,最大的风险不是花钱,而是可能卷入另一场名为“请托行诈骗”的麻烦里,同时错过了为案件本身做准备的黄金时间。
家属的心态容易走两个极端。除了病急乱投医,另一种就是觉得“清者自清”,选择被动等待。这种想法,在刑事案件里可能过于天真了。一旦立案并被采取强制措施,就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线索,他们的工作目标就是查清事实。这时候,单纯指望“没事”而什么都不做,风险很高。
更重要的是,案件是动态发展的,不是一锤子买卖。很多家属在某个阶段遇到挫折,就觉得全完了。比如,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后了解到当事人口供对自己不利,家属就觉得绝望了;或者收到逮捕通知书,就觉得案子铁定很重,没希望了;再或者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觉得到法院只是走个过场。
其实不是这样的。公安阶段的口供,到了检察院提审时,当事人还有核对和更正的机会。即使被逮捕了,也还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可以申请,如果出现了新的有利情况,比如退赃退赔到位了、取得了谅解,依然有再次争取取保候审的可能。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后,也可能发现证据上的瑕疵或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都可能成为扭转局面的突破口。
刑事辩护是一场“持久战”,战线拉得很长,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每个阶段都有艰难之处,但也都有争取的空间。它的成功,很少依赖于某个阶段的“神奇一击”,更多是依靠专业、耐心和一步步扎实的工作,去抓住每个可能出现的机会。
说到底,面对刑事案件,家属最需要的是理清思路,避免被焦虑和传言带偏。第一时间,不是去托关系,而是应该通过正规渠道,比如咨询专业律师,把案件的基本情况、所处的阶段、可能的方向弄清楚。这往往是性价比最高、也最稳妥的第一步。如果你现在正面临这样的困惑,拿不准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这个阶段,最值得做、最应该做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