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当事人在咨询时,反复说一句话:“我和家人也是被骗的,但我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有事。”这句话背后,是一个在集资诈骗案里并不少见的情况——家庭成员或亲密朋友,因为信任,成为了信息或资金流转的“中间人”。
我们曾代理过不少类似的案子。一个家庭,或者一个朋友圈子,因为信任其中某个“能人”,比如在银行工作的亲戚,把多年的积蓄陆续交给他投资。初期,每月利息稳定到账,所有承诺的抵押、项目都看起来无懈可击。这种持续数年的“稳定回报”,会像滚雪球一样,吸引更多亲人朋友加入。
在这个过程中,最早加入的家人,往往自然而然地成了“活广告”和“联络人”。朋友来打听,他们会转发项目信息;新人的钱,有时会经他们的账户转一手。当“能人”资金链断裂,骗局崩塌时,最早的投资人损失惨重,愤怒地报案。这时,一个棘手的问题就出现了:这位同样损失了几百万的家属,在向公安机关陈述时,应该如何界定自己在整个事件中的角色?那些经手过的资金往来记录,会不会让自己从一个“受害人”,变成办案机关眼中的“共犯”或“帮助者”?
刑事责任的认定,核心不在于你是否有过“转手”资金的行为,而在于你当时的主观心态。司法实践中,判断这位“中间人”是否构成犯罪(比如集资诈骗罪的共犯,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考察两点。
第一,你是否明知对方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自始至终都相信他操作的是正规、安全的银行“过桥”业务,并且有实物抵押,你本人和家庭也投入了巨额资金且产生重大损失,那么你“被骗者”的身份就比较稳固。你的转述和引荐,是基于错误认知下的“分享”,而非明知是骗局还积极拉人下水。
第二,你是否从中牟取了“好处”?这里的“好处”不是指你投资应得的利息,而是指超出正常投资收益的“提成”、“返点”或“人头费”。如果你仅仅是自己投资,并收取合同约定的利息,同时因为信任而介绍了朋友,但并未从朋友的出资额中抽取额外利益,那么你牟利的目的就不明显。相反,如果你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发展下线的提成,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所以,当身处这种境地时,慌乱和恐惧解决不了问题,清晰的准备和陈述至关重要。首先,必须系统性地整理所有证据:你自己家庭投入的资金流水、亏损总额的核算;你与“能人”之间关于项目真实性、安全性的所有聊天记录(这能证明你的认知);你介绍朋友时,是单纯转发信息,还是做出了“保本保息”的承诺?这些沟通记录非常关键。
其次,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时,要客观、清晰地陈述事实脉络:你何时因何原因开始投资,为何信任他,自己和家庭蒙受的巨大损失是什么。对于“中间人”行为,要主动说明当时的心理状态——“我以为这是正规业务,所以分享给了要好的朋友”,并配合提供相应的聊天记录佐证。报案的目的,是追究利用你们信任实施诈骗的行为人,而不是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嫌疑。
很多家属最担心的是,自己主动报案,会不会反而成为调查对象?从我们的经验看,带着完整的、能证明自身受害者和受骗者地位的证据去沟通,恰恰是厘清自身责任、划清界限最有效的方式。拖延和隐瞒,反而会让简单的事实变得复杂。刑事案件的处理有它的程序和时间节点,早期清晰、稳定的陈述,往往能为整个家庭后续的法律应对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境,自己或家人深陷其中且角色模糊,首要任务是冷静下来,把资金流水、沟通记录按时间顺序理清楚。很多风险都源于信息混沌和应对失措。你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阶段最需要厘清和固化的关键点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