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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从“假富二代卖高仿”看销售假货的刑责边界

2026-03-28

最近,我在整理一个卷宗时,看到当事人笔录里的一句话:“我以为他只是让我帮忙发发货,没想到自己也违法了。”这句话,其实揭开了一个在网络上早已存在多年的陷阱——所谓“假富二代+高仿货”的双重骗局。

爱情外衣下的违法陷阱

这种套路我在这几年遇到过不止一次。通常是一名包装成“有钱有势”的男子,以创业者或富二代的身份出现。他出手阔绰、谈吐得体,让人觉得“稳”。很快,他就会引导女性参与到他的“生意”中——帮忙在朋友圈卖包、鞋子、化妆品,声称都是人脉渠道的货源,稳赚不赔。

问题在于,这些“货”往往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女生把它们当作男友的副业,帮忙发货收钱,看似只是“搭把手”,实际上已经参与了销售环节。按照刑法中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规定,这种行为一旦数额较大,就会由行政违法转为刑事犯罪。

有当事人告诉我,她从未接触供货方,也没收过上游的钱,以为自己就不会出事。但法律并不只看“谁挣钱”,还看“谁在卖”。只要有参与销售行为、收取货款或发货的事实,哪怕背后是被操控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这是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危险的部分。

"没拿钱就无罪"?错在认知的盲区

不少被卷入这种案件的女性坚持说:“货也不是我的,钱都是他收的,我也是被骗。”情感上的被骗确实可怜,但法律判断依据的是行为与证据。尤其在数额较大、证据链齐全的情况下,“被利用”往往难以成为完全免责的理由。

在我经办的一起类似案件中,女当事人每天只负责发快递,收款直接转给男方指定账户。她从未想过这属于违法行为,直到被刑拘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经过取证和辩护,我们证明她确实在男方的操控和隐瞒下从属参与,成功争取到了从轻处理。

这个案子让我更加确定一点:很多当事人的悲剧,不在于有多贪心,而是法律意识太薄弱。她们以为爱情只是被骗了钱,却没想到可能被“借壳”实施违法。

一旦涉案,早一步止损才是关键

从刑事角度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量刑依据核心在“销售金额”。小额销售通常还停留在行政处罚层面,但金额一旦上升到一定程度,就不再可控。此时再“解释误会”已经太晚。

对家属和当事人来说,一旦有人发现自己涉嫌帮卖高仿或被他人利用,应立即中止所有相关行为,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并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不论是否主观故意,这些证据都可能在关键时刻证明无罪或从轻。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清楚规则的情况下错失机会。从刑拘到起诉,程序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

如果现在身边有类似的情况,不确定该不该报警或如何自证清白,可以先把具体情况理一理,交给专业律师判断。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咨询,只是想弄清楚该从哪里开始,这很正常。

最后想说的

我见过太多涉案时才恍然大悟的当事人。所谓的浪漫外壳,往往包着法律风险。爱情可以盲目,做事不能糊涂。哪怕只是在对方的微信朋友圈里发一条广告,也可能在无形中跨入一条红线。保持警觉,是每个人能给自己最好的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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