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一位家属急匆匆找到我,开口就问:“叶律师,我弟弟就是个普通打工的,怎么突然就成了诈骗案的同案犯了?他和主犯根本不熟啊。” 这样的场景,每周都在我办公室里上演。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像他弟弟这样被“扩大化”牵连进去的人,确实不少。
很多家属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一起的事,有人先被抓,有人后被抓,甚至分开审。实践中,“同案不同查”、随意扩大抓捕范围、违规拆分案件审判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看似是办案需要,实则可能已经碰到了程序红线。
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原则上应当并案处理。只有同案犯在逃或者涉及异地管辖等极少数情况,才能分案。那种“早抓早查、晚抓晚查”的操作,本质上可能是一种程序性瑕疵。更让人担心的是“撒网式”抓捕,一些普通员工、兼职人员,仅仅因为“在现场”或“有联系”就被带走,这很容易误伤无辜。程序一旦走偏,证据链的完整性就可能受损,导致庭审时无法有效对质,出现“客观归罪”——就是只看你在这个事里,不管你到底做了什么、知道什么。所以说,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松了,后面的辩护就会格外艰难。
面对这种被卷入的困境,辩护的核心路径是什么?在我看来,最关键的一步叫做“关联性切断”。简单说,就是从法律上证明,当事人和那个真正的犯罪行为之间,没有必须被追责的关联。
共同犯罪的成立,不是把人凑在一起就行。它需要同时具备“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彼此之间还要有犯罪的意思联络。所谓“关联性切断”,就是从主观、犯意、行为三个层面入手,把当事人从这个所谓的“共同犯罪圈”里摘出来。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家公司里最普通的文员,只负责打字和整理文件,不参与决策,不碰资金,也没拿过一分钱好处。最后,我们通过论证他无主观明知、无犯意联络、无核心参与,彻底切断了他与公司非法经营行为的关联,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另一个案子,一位文化程度不高的老乡,被叫去“帮忙看店”,实际那个店是个赌场。我们重点论证了他对赌博性质并不明知,属于被利用、被蒙蔽,同样成功争取到了不起诉。这两个案子能办成,关键就在于精准地找到了那个“切断点”。
知道了方向,具体该怎么操作呢?我习惯把它分成三步,这三步都必须在证据上下功夫。
第一步,切断主观关联,核心是证明“不明知”。要仔细审查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际角色:岗位是否边缘?参与程度深不深?能不能接触到核心信息?要固定住那些能证明他“不知道”的客观痕迹,比如没有参与共谋的聊天记录、没有决策性的签字、账户没有异常资金往来。要打破办案中“挂名老板就一定知情”的惯性思维。我曾代理一个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案子,当事人从不参与经营,不签字不分红,对公司犯罪完全不知情,最终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步,切断犯意关联,核心是否定“共同故意”。要努力还原当事人行为的原始目的,是正常履职、提供劳务,还是单纯帮忙。要论证他与其他涉案人员之间没有形成犯罪的意思联络和分工合谋。比如,一个司机受雇运输普通货物,货主在货物中夹带了违禁品而他完全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司机与货主之间就没有共同犯罪故意。
第三步,切断行为关联,核心是否定“参与性”。要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属于边缘的、被动的、可替代的辅助环节,与最终的犯罪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比如,一名做兼职的大学生,只负责按照指令进行数据录入和刷单,对背后完整的洗钱流程毫不知情,也没有因此获得超出普通兼职的报酬,他的行为就属于被利用。
在做以上实体辩护的同时,程序上的辩护必须同步推进。对于违法的分案侦查,要及时提出程序异议,申请并案处理;对于不当的羁押,要第一时间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存在瑕疵的证据,要坚决依法申请排除。实体与程序两条线并进,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共同犯罪的案子,最让人无奈的就是被“一锅端”或者被“客观归罪”。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只是普通员工、挂名职务或者纯粹帮忙却被牵连,请不要慌张,更不要被动等待。尽早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从证据链入手,厘清关系,找准“关联性切断”的突破口,是走出困境最有效的路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