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团队在处理一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时,我遇到一个非常典型的误区。几乎每次和家属沟通,都会听到类似的疑问:“叶律师,既然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协议,那是不是就不能再辩护了?”
说实话,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很多当事人听到“认罪认罚”四个字,就以为一切尘埃落定。但实际上,这只是刑事程序中的一个阶段,它的作用是体现被告人认罪态度、方便量刑从宽,并不意味着律师就此失去辩护空间。辩护的方向可能从“无罪”转为“减轻处罚”,但专业律师的工作并不会停止。
我常说,签这个协议,就像先在棋盘上落下一颗保底的棋子——暂时稳住局面,为后续的辩护争取空间。这时候律师需要更有策略,不仅要考虑证据,也要考虑程序和量刑。
我们那位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时,主要是出于现实考虑:涉案金额虽然不算巨大,但已经到了检察机关较为重视的层级。如果继续僵持,风险就是缓刑可能无法保全。这个阶段的策略,是把“风险可控”放在首位,而不是贸然把问题推向审判冲突。
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就此沉默。《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后,律师仍可以在庭审中提出事实、证据或量刑方面的意见。换句话说,辩护的空间依然存在,只是方向不同。比如,在这个案件中,我们重点放在对检察院认定的商标数量和涉案金额进行细致审查,因为这两个因素直接影响量刑档次。
庭审中我提出了相关的核算意见,法官也听得非常认真。从反馈看,法院对我们的部分辩护意见持开放态度。这就说明,只要律师思路清晰,论证充分,法院仍有可能采纳新的事实认定或量刑建议。
很多当事人会问:“那签了认罪认罚协议之后,还有什么意义?”其实,这时候律师的作用更显得关键。
其一,核查事实——认罪并不代表全部事实无异议,如果金额或数量有偏差,必须及时提出。
其二,审查程序——确保协议签署过程合法有效,避免被动接受错误的量刑建议。
其三,优化量刑——围绕认罪态度、家庭情况、赔偿与悔罪表现,继续为减刑或缓刑争取空间。
我常跟团队说,律师的辩护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持续的工作链条。即便签了认罪认罚协议,也要审视每个程序节点,看是否存在重新争取的可能。因为法律程序不是封闭的,它允许被告在认罪基础上合理表达自己的辩解。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我想告诉当事人和家属们——认罪认罚协议只是刑事程序的一部分,它是从宽处理的起点,而不是辩护的终点。只要案件中存在事实争议、证据瑕疵或量刑空间,律师都有继续工作的必要。有效的辩护,从来都是建立在理性选择和专业判断之上。
当事人在面对选择时,应当保持冷静,充分听取律师的分析,而不是误以为签了协议就“一切结束”。每一份协议后面,都能藏着辩护的机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