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团队接到不少关于电子烟非法经营案的咨询。很多家属一开口就问得很直接:“叶律师,涉案上百万,是不是就要判五年以上?”语气里满是焦急。我理解这种心情,一看到“主犯”、“数额巨大”这些字眼,压力瞬间就上来了。但说实话,决定刑期的,远不止账面上的数字。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容易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刑期就像查表,金额一到某个数,刑期就自动对应某个范围。比如一听说涉案金额上百万,就下意识地觉得“五年起步”没跑了。
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但不够全面。非法经营罪的量刑,金额确实是基础,是划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这条核心界限的关键依据。但一旦金额跨过了“特别严重”的门槛,比如达到了上百万这个级别,法官在五年以上这个幅度内具体怎么判,考量因素就复杂多了。
这时,行为的恶性、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就会成为更关键的砝码。我办过一个案子,几个朋友一起做电子烟生意,总金额都不小,都被认定为主犯。但最后判决下来,刑期却相差不少。为什么?因为法院仔细区分了谁负责进货渠道、谁管理资金、谁拓展销售,这些细节决定了他们实际“作用”的大小。所以,光看金额,看不到全貌。
这就引出了一个更现实的问题,也是开头咨询里提到的那种担忧:如果一个案子里有好几个主犯,金额都很高,都“贴着”五年这根线判,那法官该怎么区分?
这正是刑事辩护中需要极力厘清的重点。司法解释里明确,在共同犯罪中,要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来区分量刑。换句话说,即使都是主犯,也有“首要分子”、“作用最突出的主犯”和“其他主犯”的细微差别。
实践中,如果几个主犯的涉案金额都非常高,都达到了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标准,那么为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法院就必须在他们之间拉开量刑差距。这时候,那个负责整体策划、掌握核心资源、获取违法所得最多的主犯,他的刑期就很可能被“向上顶一顶”,可能会比其他主犯多半年到一年。这不是随意加的,而是为了体现其更重的责任。所以,律师的工作之一,就是通过证据和论证,尽可能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向“相对较轻”的方向去靠拢,避免成为那个被“顶上去”的角色。
那么,当金额已成定局,主犯身份也被指控的情况下,是不是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当然不是。法律也预留了从宽处理的路径,而这时当事人的态度和行动就至关重要了。
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积极退赃退赔。就像咨询中问到的:“如果全部退还赃款,会怎么样?”这绝不是白费功夫。全部退赃,意味着尽可能弥补了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了社会危害性,这本身就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在法庭上,这能非常有力地支撑起“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的主张。相较于一分不退,全部退赃在量刑上争取到更大幅度减轻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有时甚至是能否适用缓刑的关键。
除此之外,全程稳定的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这些都能向法庭传递积极的信号。律师的任务,就是将这些散落的“悔罪”表现,系统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份有力的量刑辩护意见,向法官说明,虽然数额巨大,但当事人真心悔过、全力弥补,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都已降低,请求在法定幅度内予以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罚。
说到底,当数额的门槛已经跨过,辩护的重心就要从“数额辩”更多地向“情节辩”、“人身危险性辩”转移。通过一系列扎实的补救工作和情节梳理,为当事人在看似僵硬的数字之外,争取一个更贴近其个人实际情况的、相对公正的判决。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