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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通过小程序获利为何容易触犯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

2026-01-23

表面上的“工具类小程序”,背后的风险却极高

在这一两年,我陆续接到过几起与小程序有关的刑事案件。很多人起初只是想赚点广告费、分成或会员充值收入,表面上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互联网运营活动。但问题出在小程序的“内容”和“引流方式”。
 我记得有位张先生找到我,他说自己开发了一个色彩识别类的小程序,封面有些吸引眼球,但内容其实是军事资讯频道,并没涉及色情或违法营销。可在被查时,警方认为该项目涉嫌诈骗和非法经营。为什么呢?因为用户的付费行为与实际内容不符,而且推广使用了擦边的方式,误导用户付费。这样的情况,在刑法体系里很容易从“网络运营”变成“诈骗手段”。

从“创意变现”到“涉嫌诈骗”,罪名往往只隔一步

很多当事人困惑:我没直接骗钱,怎么会构成诈骗?这里的关键在于“用户的认知”。如果用户在扫码支付时,是以为自己能获得某种特殊或隐含内容,而实际提供的是普通频道,那么构成“虚假表示”就存在被认定诈骗的风险。
 我见过的案例中,开发者通常采用擦边视频或评论区留言的方式引流,再诱导用户进入小程序并支付。虽然他们自认为只是“营销策略”,但司法机关更看重的是“是否以虚假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这也是诈骗罪在网络领域的典型延伸。
 说实话,我第一次代理这种案子时也有些不好判断。互联网的灰色地带太宽,界限经常模糊,但当资金流和流量转化形成闭环时,一旦证明有故意隐瞒、误导或引诱,诈骗罪就成立。

非法经营罪的另一条红线:内容与授权问题

除了诈骗风险,这类项目还常被追究非法经营罪。很多人以为只有做金融或出版才会涉及这个罪,其实任何未经许可的经营行为,只要造成较大收益或扰乱市场秩序,就可能被认定。小程序的频道内容如果未经授权转载、分发或收取费用,也属于“未获许可的经营活动”。
 我曾经处理过一个类似案件,当事人并没生产违法内容,但因转播的视频来源不明、带有收费机制,被认定为“未经许可的网络传播”。最终案件得以缓解,是因为我们证明他无主观获利目的、且在接到质疑后立即下架。那次我给他提的建议也是现在常讲的一句话——“在互联网创业领域,合法授权和透明获利,是最基本的防线”。

结语:做网络项目,要先审好“法律风险”这道关

这些年来,我看过太多年轻人投入精力做小程序、软件、平台,结果陷入刑事风险。要记住,平台获利的方式决定它的法律性质。支付流程、内容授权、宣传话术,这三点如果没有严格合规,很容易被认定为诈骗或非法经营。
 从经验角度看,只要项目的核心是会员费、付费引流或广告分成,一定要核查授权、避免擦边导流。否则,哪怕你只是技术合伙人,也会被视作共同经营。
 案件的关键不在金额大小,而在被认定的意图与行为。如果已经遭遇调查,千万不要慌,及时让律师介入,做清晰的事实和程序性分析,往往还有机会纠正误会。网络时代做事快,但法律的底线绝不能快。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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