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个案件的转折,来自于看似不起眼的一张健康检查表。几年前,在一个诈骗案中,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那是一个外省的案件,被告人廖某某因涉嫌诈骗被逮捕。进入看守所当天,他的左手肘已经严重受伤,经CT确认是骨折。后来他告诉律师,伤是讯问时被打出来的。说实话,刚听到这段时我心里也一沉,因为这种情况,在刑事辩护中并非孤例。
我们立即申请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最终,法院认定侦查机关存在两处关键瑕疵:一是看守所的伤情记录与公安提交的调查笔录无法对应,途径不合逻辑;二是负责鉴定的医生和机构资质不全,鉴定意见不符合证据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不能排除侦查人员使用暴力取证的合理怀疑时,相关供述应当依法排除。就是这样,一个原本不利的口供,最终没被采用。
这个案子让我重新意识到,证据不是靠分量,而是靠程序。很多人误以为非法证据排除只是理论上的概念,实际上,它在法庭上非常有力量,只要应用得当。
几年执业下来,我总结出几类常见的程序问题,这些往往决定口供的命运。
第一类,是提审地点不合法。嫌疑人明明关押在看守所,但笔录上却写着“某派出所办公室”。办案机关如果解释不清为何要在看守所外进行讯问,这种取证很容易被认定为违法。
第二类,是权利告知缺失。讯问前没有明确告知嫌疑人可辩解、可请律师、可核对笔录。如果笔录中也没有相关记载,那整个讯问过程的正当性都值得怀疑。我们律师在阅卷时,会特别注意这些细节,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口供的合法性。
第三类,是笔录时间前后不一致。我见过不少案件中,笔录显示讯问在下午两点开始,但看守所记录的“提人时间”是下午三点。这种时间差表面看小,实质上说明笔录的真实性存疑,而这种瑕疵一旦被法庭采信,往往能动摇整个讯问链条。
回头看,廖某某的案子能够翻盘,靠的不是“故事性”,而是程序上的细致较真。刑事辩护有时候就像解九连环,不能着急,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是突破口。对当事人而言,这些瑕疵可能是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防线。
如果有人在侦查阶段受到不当取证,而家属又不知道如何应对,律师能做的,就是帮他们找出程序漏洞,让事实回到正轨。法律不可能立刻修复一切,但它的程序性规定,就是用来防止伤害被掩盖的。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不是纸上谈兵,它是刑事辩护中最坚硬的一块盾牌。只要律师用心查证、精确发力,这块盾牌是有可能挡下暴力取证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