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滨江区法院门口,一位家属拉着我问:"叶律师,我孩子把所有事都推给同伙行不行?"她眼里满是焦虑,手指不自觉地绞着衣角。这种场景我见过太多次——当事人落网时,总有人希望用指认他人换一条生路。
去年有个案子,几个年轻人作案时称兄道弟,落网后却争相供述对方主导。这种转变其实并不意外,许多当事人误以为指认同伙就能立功减刑。但实际上,只有当同案犯在逃且你提供关键线索协助抓捕时,才有机会构成立功。去年西湖区某诈骗案中,张先生主动供出同伙藏匿位置使警方成功抓捕,这才获得书面立功认定。而更多情况下,互相推诿的供词不过是在帮办案人员还原案情拼图罢了。
我有次遇到当事人王某,坚持把所有责任推给"兄弟",结果因为供述矛盾被认定态度恶劣。另有一类当事人则走向另一个极端——把同伙的罪行也揽在自己身上。记得某物流公司的案子,李总为保全下属独自担责,结果涉嫌伪证罪,原本的开设赌场罪没洗清又添新罪。说到底,办案人员看卷宗就像看折叠地图,强行涂抹或修补痕迹反而更引人注意。
早些年我也困惑,如何在法律与人性间找平衡点?直到某次毒品案庭审,听到法官当庭训诫:"法庭要的不是演员,而是真相复刻师。"这句话点醒了我。去年办理某网络诈骗案时,当事人陈女士如实说明:自己负责客服,同事负责技术诈骗。既没推卸应负责任,也澄清了同案分工。最终法院采纳了主从犯区分意见,她获得减轻处罚。
真相从来不是选择题。当我把不起诉决定书递给那位冒雨赶来的父亲时,他盯着"事实清楚、供述稳定"那行字看了很久。办案人员手中的笔录纸,既不是功勋簿也不是忏悔室,它更像手术台上的无影灯——照得越清晰,处理才能越精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