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接到电话是常事,但有些案子,听完后心里总会沉甸甸的。前不久,一位朋友忧心忡忡地找到我,说他表哥出事了。这位表哥,张先生,在村里是大家眼中“脑子有点问题”的人,平时有些幻听和多疑。一天夜里,他拿着农具闯入同村一位旧识王女士家中,将王女士和她的父亲砍伤。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家属慌了神,既觉得对不起伤者,又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更深的恐惧是,这位“定时炸弹”一样的亲人,未来该如何是好?
很多家属一听到当事人有精神类疾病,第一反应就是:“叶律师,他有精神病,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误解。在法律上,“有精神病”和“不负刑事责任”之间,并不能直接划等号。决定这一切的,是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这份鉴定报告,就像推倒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它的结论将直接决定案件后续的走向。通常来说,会有三种可能性: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如果是第一种,意味着当事人在实施行为时,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后两种,则依然需要承担相应减轻或完整的刑事责任。
鉴定结论出来后,家属就面临着一个关键的选择。我执业十八年,见过太多家庭在这个岔路口徘徊。如果鉴定结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当事人虽然免于刑罚,但这绝不意味着他可以马上回家。对于张先生这样有暴力伤人行为的当事人,检察机关通常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我必须坦诚地告诉家属,这是一个必要的保护措施,既是为了保护社会上其他人,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自己。把他送去专门的医疗机构接受系统治疗,远比留一个“定时炸弹”在家里,让全家人跟着提心吊胆要好得多。如果鉴定结论是“限制”或“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那案件就会进入常规的刑事诉讼程序。这时候,家属要做的就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的工作,一方面是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赔偿和谅解。一份刑事谅解书,在法官量刑时往往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和张先生家属沟通时,我得知了一个让我非常揪心的细节。为了“管住”他,家里人花了一笔不小的彩礼,通过非正规渠道为他找了一位外籍配偶。家人的想法很朴素,也许成了家,有了人管,他就不会再惹事了。这种心情我能理解,但这种做法,实在是在走钢丝。办案子有时候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最怕的就是用一个错误去掩盖另一个错误。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涉及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等法律风险,从现实角度看,一个心智不健全的当事人,加上一个语言不通、背景不明的配偶,组成的家庭会是什么样子?这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制造出更多、更复杂的麻烦。这笔钱,最终很可能就打了水漂,还耽误了真正有效的治疗时机。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当家人因精神问题触犯法律时,逃避和走捷径都不是办法。唯一的出路,是正视问题,依靠法律和医学。无论是申请强制医疗,还是通过有效辩护争取一个相对理想的结果,目的都是为了阻止下一次悲剧的发生。这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交代,也是对当事人自己,以及整个家庭最根本的负责。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