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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解析:一场葬礼上的表演,如何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2026-01-06

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但有些案子,初看时会觉得有些荒诞,细想之后,却发现背后折射出的是复杂的人情世故。比如,因为一场葬礼上的表演,最后整个演出班子,连同请客的主家都可能被刑事拘留。这听起来,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但这样的案子,在现实中确实时有发生。

热闹的“喜丧”,为何会踩到法律的红线?

在江浙以及国内很多地方,都有一种叫做“喜丧”的习俗。如果家中有老人高寿而终,比如活到八十、九十岁,那么丧事往往就不会办得过于悲戚。晚辈们会认为这是福气,是寿终正寝,所以会用一种相对热闹、甚至喜庆的方式来告慰逝者。请戏班子、办流水席,场面搞得越盛大,似乎越能体现子女的孝心和家族的体面。我能理解这种民俗背后,其实是生者对死亡的一种积极的心理调适,本身无可厚非。

但问题在于,热闹和出格,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这些年,一些所谓的“民间艺术团”把表演带到了乡镇的红白喜事上,内容却渐渐变了味。从最初的唱戏、二人转,演变成了穿着暴露的歌舞,甚至发展到最后,成了赤裸裸的脱衣舞表演。在灵堂前,当着所有吊唁的亲友,包括未成年的孩子,进行不堪入目的表演。很多组织者会觉得很冤枉,他们常常问我:“叶律师,家属主动请的,演员也是自愿的,观众也爱看,我就是个牵线的,怎么就犯罪了?”这个问题,恰恰是这类案件的关键误区。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是犯罪的挡箭牌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个逻辑在一些民事纠纷里或许还能说道说道,但在刑法面前,是完全行不通的。关键在于,这类表演的场合是公共场所,或者说是面向不特定多数人的场合。刑法设立“组织淫秽表演罪”,保护的不仅仅是某个具体的人,更是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善良风俗。当你的行为破坏了这种社会秩序,即便现场的每个人都“自愿”,也依然构成了犯罪。

这让我想起我们团队前几年办过的一些案子。有些KTV或者娱乐场所,里面的表演者其实还穿着衣服,只是动作比较性感、尺度比较大,最终老板都被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了刑事责任。相比之下,在乡镇的葬礼这种公开场合,对着男女老少进行近乎裸露的表演,其社会危害性显然要严重得多。法律的打击力度,也只会更严。所以,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民不举官不究,或者觉得乡土社会有它自己的一套规则。法律的红线,在哪里都一样清晰。

“孝心”的边界:别让体面变成牢饭

在这类案件中,最让人惋惜的,其实是那些出钱请表演的主家。我接触过一些当事人家属,他们找到我的时候,反复强调自己的初衷只是想让老人的身后事办得风光体面,在乡里乡亲面前有面子。这种心情,人之常情,我完全能够理解。但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表演内容包含淫秽、色情的部分,还主动邀请、出钱操办,那么在法律上,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甚至被认定为主犯。

法律评价一个行为,看重的是客观事实和主观认知。你花了数千元请来一个团队,如果对于他们要表演什么内容毫不知情,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一旦案发,侦查机关很容易就能查清,你是否对表演的“特色”有所耳闻,甚至就是冲着这个“特色”才请的人。千万不要让一场本该庄重的仪式,变成一桩刑事案件。楼上的酒席刚刚散场,楼下可能就要面对冰冷的问询,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

民俗有边界,孝心需守法。用文明、合法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敬意与哀思,才是对逝者真正的尊重,也是对生者最好的保护。当风俗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守住法律的底线,是每个成年人都应具备的基本认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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