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朋友圈也被一条消息刷屏了——“明年起,向好友发不雅照视频算违法”。很多朋友,甚至一些老客户都来问我,是不是以后夫妻、情侣间开玩笑发点私密照,警察就要上门了?说实话,看到这种以讹传讹的恐慌,我有些无奈。办案子像解谜,第一步永远是看清谜面。今天,我就借着这个热点,和大家聊聊关于传播淫秽信息,你必须弄清楚的几件事。
第一个关键点,也是最大的误解来源:法律管的是“淫秽信息”,不是所有“不雅”或“私密”内容。这就像“毒药”和“苦药”的区别,性质完全不同。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根据刑法定义,它特指那些“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内容,核心在于其“诲淫性”,目的就是挑动性欲,且毫无艺术或科学价值。你女朋友发给你的一张普通泳装照,或者夫妻间表达爱意的亲密合影,虽然私密,但只要不具备上述特征,就远未达到“淫秽”的法律标准。法律的红线画得很清楚,它惩罚的是传播“毒药”污染环境的行为,而非干涉私人间分享“苦药”的自由。那些渲染“人人自危”的说法,多半是对法条一知半解的误读。
弄清了管什么,第二个关键就是看“怎么管”。这也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个重要的变化:它更强调“行为”本身。
过去,有些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是在私聊窗口、点对点发给熟人,就是“内部交流”,顶多算道德问题。但法律不这么看。从我们经手过的案例和各地判罚来看,只要实施了“发送”或“传播”行为,对象是陌生人还是亲密爱人,区别并不大。我记得2018年就有过一个典型案例,一位刘某因多次向当时的恋人柴女士发送黄色视频,被公安机关拘留并罚款。即便他主张这是情侣间的隐私,法院最终仍认定其行为构成了传播淫秽信息。新法施行后,这种认定会更加明确。它删除了旧法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限定,将利用微信、QQ等各种信息网络工具传播的行为,都纳入了规制范围。说白了,工具和场景在淡化,“传播”这个动作本身的法律风险在凸显。
了解了行为的性质,第三个关键就是认清后果的严重性。很多当事人直到面临处罚,才惊觉事情闹大了。这里的风险是分阶梯的。
最常见的一层是行政处罚,也就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几天到十五天的拘留,以及一笔不小的罚款。尤其是如果传播的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处罚还会从重。
更严重的一层,就是滑向刑事犯罪。当传播的数量、被点击的次数或者牟利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旦进入刑事程序,面临的就是有期徒刑、罚金乃至更重的刑罚。在实践中,我们遇到过一些当事人,最初只是觉得好玩在群里发,或者为了牟点小利而转发,结果数量累计起来轻易就踩了刑事立案的红线,追悔莫及。
所以,面对这个“热点”,我的建议很务实:第一,管理好自己的手机,对内容性质要有清醒判断,别把“淫秽视频”当普通玩笑随便转发,哪怕是在最私密的聊天里。第二,如果不幸收到他人的淫秽信息骚扰,尤其是反复、恶意发送的,保留好证据,报警是正当权利。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万一因这类问题被公安机关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律师能帮你准确界定行为性质,判断所处的风险阶梯,并在法律框架内为你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法律在进步,规范在细化,初衷是为了保护我们每个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免受淫秽信息的侵害。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也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