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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告诉你:被人打了还手,为什么多半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2025-12-29

执业十八年,在我的办公室里,有一个问题我被问过无数次:“叶律师,明明是他先动的手,我就是还了一下手,怎么就变成互殴了?我这不算正当防卫吗?”问话的人往往情绪激动,满脸的委屈和不解。每当这时,我都会先让助理给他们倒杯热水,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因为我知道,这个问题背后,是人之常情和法律规定之间的一道坎,很多人都迈不过去。

“还手”的那一刻,事情的性质可能就变了

被人突然袭击,火气上头,下意识地挥拳还击,这是大多数人的本能反应。我完全理解。但是,在法律的放大镜下,这个“还手”的动作,往往是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关键。办案子就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正当防卫的核心,法律上叫做“防卫意图”,说白了就是,你的行为是为了“制止”对方正在对你进行的不法侵害。比如,对方一拳打来,你伸手格挡,或者将他推开以确保自己能安全脱身,这是典型的制止行为。

可一旦你还手了,尤其是在对方已经有短暂停止攻击的情况下,你的意图就很容易被解读为“报复”或“斗殴”。那一刻,你的心态可能已经从“我要保护自己”悄悄转变成了“我得打回去,不能吃亏”。当这种心态转变发生时,法律的天平也就随之倾斜了。很多案件的卷宗里,双方的口供都会出现“他打我一下,我就还了他一下”的描述,这在司法实践中,恰恰是“互殴”的典型特征。

正当防卫与互殴,是目的完全相反的两条路

我经常跟当事人打一个比方:正当防卫好比是踩刹车,目的是让危险停下来;而互殴,则是双方都在踩油门,都想让冲突升级。虽然起因可能是对方先动的手,但当你选择用同样的方式“奉还”时,你们就成了同一场“比赛”的参与者。从法律角度看,你们都在积极追求损害对方身体的结果,这与正当防卫旨在保护合法权益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制,那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这个“正在进行”很关键。对方打你一拳,攻击结束了,你再还手,这就不是“正在进行时”了,而是另一个独立的伤害行为。当然,如果对方是连续不断的攻击,你为了阻止这种持续的攻击而采取的反击,是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的。但这其中的界限非常模糊,需要结合非常具体的证据来判断,对于普通人来说,在现场的混乱情况下很难把握这个“度”。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还手,是一步险棋。

那么,被人打了,到底该怎么办?

说了这么多,我知道大家最关心的是,那真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难道只能站着挨打吗?当然不是。作为一名办了上千件刑事案件的律师,我的建议永远是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基于这个原则,有几个选择通常比还手更明智:

第一,也是最好的选择:跑。是的,你没听错。保护自己的首要方式是脱离危险环境。这不丢人,这是智慧。你的身体安全,比所谓的“面子”重要得多。

第二,采取非攻击性的防卫。比如,用手臂格挡、阻拦对方的攻击,或者在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抱住他,大声呼救,等待他人援助或报警。这些行为的目的指向非常明确,就是“制止”,而不是“攻击”。

第三,立即报警。让公权力介入是解决纠纷最合法、最有效的途径。你的报警记录,本身就是一份对你有利的证据,证明你希望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暴力升级。

我知道,在肾上腺素飙升的瞬间,要求一个人保持绝对的冷静和理性,是很难的。法律的要求,有时候确实和人的本能反应有距离。但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更需要在平时了解这些规则,为自己建立一道“防火墙”。这不仅是保护自己免受身体伤害,更是保护自己不陷入法律的麻烦。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这类情况,不要一个人扛着,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才是最关键的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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