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办过不少案子,当事人坐在我对面的时候,往往第一句话就是:“叶律师,我就是开个KTV,怎么就犯罪了呢?”这个问题,问得人太多了。大家总觉得唱歌喝酒的地方,能有什么大事。但法律上的事情,往往就藏在那些“大家都这么干”的细节里。
很多人对商务KTV的理解,还停留在“环境好一点的歌厅”。在行业内,大家会用一套自己的术语来区分场子的类型,比如纯素场、荤场、花场。这些称呼听起来很江湖,但背后对应的是完全不同的法律风险等级。
从法律角度看,纯素场和带陪侍服务的场子,有着本质的区别。一家只提供唱歌、喝酒、小吃的场所,和一家有所谓“公关”、“佳丽”陪唱的场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截然不同。后者从一开始就已经踩在了行政处罚的红线上,因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提供或者组织有偿陪侍。这一条,很多经营者不是不知道,只是觉得查不到自己头上。
如果说单纯的有偿陪唱,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停业整顿、罚款这个层面的问题,那么当经营模式再往前走一步,事情就完全变了性质。这一步,往往就是“妈咪”这个角色的出现,以及场地里某些心照不宣的“安排”。
我见过不止一个案子,老板最开始的设想很单纯,就是找人陪客户喝喝酒、活跃一下气氛。但有了专门负责管理这帮姑娘的人,有了台费抽成的固定规矩,再用上一些“订房”、“出台”的内部叫法,整个经营结构在法律眼里,就已经具备了向组织卖淫罪滑落的风险要素。老板可能还在想怎么多拉点充值的客人,刑事程序的启动已经在倒计时了。一旦从“有偿陪侍”发展到“组织卖淫”,从经营者、管理者到所谓的“妈咪”,都可能成为共同犯罪中的一环,面临的是五年甚至更长的牢狱之灾。
很多商务KTV的投资人有个危险的误区,觉得我只是投了钱,又不在店里管,出了事跟我没关系。但在刑事案件里,这种想法往往站不住脚。如果你明知经营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靠着那些违法的服务撑起来的,那么即使你不参与日常管理,依然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主犯。
不仅是投资人,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人风险都是具体的。实际经营者是整个案件的核心责任人,这个不用说。但那些负责招揽客户的订房经理,如果明知场子里的涉黄服务还积极向外推销;那些负责结账的财务,如果明知经营违法还负责把大笔现金做平;还有那些被称为“妈咪”的管理者,如果手里握着姑娘们的排班和抽成——在我遇到过的案件里,这些人都很难用“我就是个打工的”来为自己开脱。法律追究的是行为本身,而不只是看你的名片上印着什么头衔。
说到底,商务KTV这种业态,天然就带着靠酒水和人员服务盈利的基因。很多老板以为只要不碰最后那道红线就没事,但从设置隐蔽包间、用暗语规避监管、大量现金结账的那一刻起,风险就已经不是能靠侥幸躲过去的了。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当事人一直觉得“问题不大”,等到警察上门了,才开始想这个问题为什么这么大。如果你现在的经营模式让你心里有点犯嘀咕,可以先跟我聊聊情况,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应该关注的风险点到底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