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的情况让我沉思了很久。他在一个所谓“老司机交流群”里,把一种叫“听话水”的东西分享给了一位群友,结果对方用这东西作案被抓了,他也被牵连进来,涉嫌的罪名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共犯。
他跟我说:“叶律师,我就是随手转了个链接,怎么就成了贩毒了?”
我问他:“你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吗?”
他说:“群里的兄弟都说是‘迷药’,我想着是助兴的……”
这就是问题所在。在他的认知里,那是“迷药”,是“助兴剂”,但在法律上,这些东西的学名是伽马羟基丁酸、三唑仑、氯胺酮——全部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本质就是毒品。
这几年,我经手的类似案件并不少见。很多“司机”群里,成员之间从不下场讨论驾考科目一,他们所谓的“司机”是自称,“豪车”指代漂亮的女性,“私家车”指伴侣或熟人,“汽油”是指迷药。他们在群里分享所谓的“狩猎经验”,上传偷拍视频,甚至指导他人调配药物剂量。这样的群,少的几十号人,多的上千人。这不是道德问题,这是地地道道的犯罪行为。
所以,今天我想跟你聊聊这事——不是为了吓唬谁,而是希望你能保护自己,也希望我们都能离这条红线远一点。
很多人觉得,迷奸这种事,只会发生在KTV、酒吧、夜店这种昏暗的场所。陌生人在酒里下毒,然后把人带走。但现实是,迷奸的作案场景已经蔓延到了你的日常。
我曾在案卷里看到过一个案例:有人通过社交平台伪装成女性,以“合租看房”为由,约见女生上门,在茶水里下药后实施性侵。还有一个案子,发人深省。在2020年,上海一位丈夫为了寻求刺激,通过网购买来麻醉剂,迷晕了自己的妻子,然后邀请另一位网友进入房间,强行发生了关系。他甚至全程拍了视频,当作礼物送给对方。
还有更令人心痛的案例。一名男子迷奸自己的女友,因为药量过大,导致女友呼吸骤停。他非但没有施救,反而追加药品继续施暴。最终,女孩没能醒过来。
说这些不是为了渲染恐惧,而是告诉一个真实的法律状况:在这类案件中,施害者最终面临的绝不仅仅是强奸罪这一个罪名。因为这类迷药的获取,往往涉及陆陆续续的跨境邮寄、代购,以及群里的分享转卖。于是,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罪就跟着来了。甚至,如果一个人只是把药品分享给了别人而没有贩卖,也极有可能构成抢劫罪的帮助犯。而教别人调配药量,则可能涉及传授犯罪方法罪。
我处理过的案子中,有一个挺典型的跑腿小哥。他接了一个“代购境外药品”的单子,说是“保健品”,报酬比普通跑腿高很多。他没多想,就帮忙取了货,送到指定地点。结果那个快递里装的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货主因为涉嫌犯罪被抓,他在取货时也被当场带走。他被指控涉嫌运输毒品罪,心里无比后悔。他跟我说:“叶律师,我就是想多赚点钱,根本不知道那是毒品。”
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情就免除你的责任。在刑事审判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叫做“推定明知”——当一种行为的报酬明显高于合理市场水平、交易方式异常隐蔽、物品名称故意含糊其词时,法院会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应当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所以,给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人提个醒:
第一,千万别碰任何来源不明的所谓“助兴药”、“迷药”、“听话水”、“乖乖水”,这些全部都是毒品;
第二,不要为了赚点小钱就去做境外药品的代购或跑腿,报酬高得反常的交易,往往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第三,在不确定对方身份和信息可靠的情况下,绝对不要轻易当面与陌生人一起单独饮用来路不明的液体。
保护好自己,就是远离一切让你觉得“有点怪”、“不太对”的人和事。遇到这类问题,宁可想复杂一点,别等出事了再后悔。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案件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对这类问题感到困惑,或者身边人正面临类似情况,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要紧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