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诈骗案材料时,有个细节很扎眼:多名被害人在回答同类问题时,表述几乎一样,连笔录里的错别字都相同。单看一句话,也许不算什么;放在整本案卷里,就不能轻轻带过。
很多家属最关心的是,诈骗罪被指控后还有没有空间。我的看法很明确:空间不在口头争辩里,而在证据细节里。刑事案件讲的是证据,不是感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定案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能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多份笔录高度雷同,甚至错误都一样,就会引出一个问题:这些陈述到底是各自独立形成的,还是受到了某种外部影响?这不等于当然否定全部陈述,但至少说明,辩护人有理由对其真实性、独立性提出质疑。
刚才说的是被害人陈述。再往下看,证人笔录也可能成为突破口。有的诈骗案里,公司多名员工在取保候审前后的说法明显不一致。这里面最重要的,不是简单说“前后矛盾”,而是要把矛盾拆开。
比如,变化的是核心事实,还是边缘细节?变化发生在什么程序节点?有没有同步出现多名证人说法趋同的情况?这些问题,都会影响证据评价。
我在办案中经常提醒团队,不能只盯着结论看。要把每份笔录的时间顺序、提问方式、回答内容放在一起比对。有时候,真正有价值的地方,不在一大段陈述里,而在一句看似不起眼的问答中。
如果现有材料不能排除指供、诱供、骗供的可能,相关证言的证明力就会受到影响。证据不是数量越多越稳,关键是能不能相互印证。一堆彼此复制的材料,不能自然变成完整证据链。
还有一类问题更容易被忽略:证人说的内容,与客观材料对不上。比如某证人声称与涉案公司没有任何合作,但案卷之外却能找到合同、合作照片、服务过程记录等材料,证明双方确实存在业务往来。
这类矛盾很关键。因为诈骗罪的认定,往往绕不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目的”等核心要件。如果客观合作真实存在,服务过程也有痕迹,那么指控中的某些基础事实就可能被动摇。
当然,我不能在不了解完整案卷的情况下,直接判断某个案件一定如何。但从法律分析上说,若关键证人陈述与客观证据冲突,侦查阶段又没有充分核查,检察机关在审查时就应当高度重视。必要时,可以要求补充调查,也可以就取证问题提出相应意见。
在这类案件中,如果证据无法形成闭环,不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辩护方向就可能指向罪名不成立,甚至是无罪方向。无罪不是一句口号,它需要证据条件支撑。说到底,刑事辩护不是替当事人“讲故事”,而是把证据里站不住的地方,一处一处找出来。
诈骗案进入刑事程序后,家属很容易把注意力放在“能不能出来”“会判多久”上。这很正常。但真正能影响结果的,往往是更早被整理出来的材料:合同、聊天记录、履约凭证、转账说明、客户反馈、实际服务痕迹。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过去了。如果家属现在还不清楚该从哪里入手,可以先把现有材料按时间顺序放好,再让专业刑事律师判断哪些能用,哪些需要补强。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时走错第一步。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把情况说清楚。这很正常。先把事实理顺,才谈得上下一步怎么争取。
我一直觉得,好的辩护不是声音大,而是证据准。对当事人来说,案子里每一个小细节,都可能关系到几个月、几年,甚至一个家庭接下来的生活安排。把能做的事情做扎实,本身就是一种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