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刑事卷宗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一份笔录里,报案人说自己被“一房多卖”了。但再看下去,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个案子后来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折腾了整整两年。说实话,很多时候,复杂的不是案情,而是如何在失真的指控里找到真相。
这个案子里,李某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当时正与外省的某公司洽谈收购一个矿。赵某知道这事后,想承包矿里的工程,跟李某签了劳务协议,陆陆续续支付了一笔钱,这里面有借款、有保证金也有押金。后来,程某、王某、张某、文某等人也因类似的原因,分别跟李某签了协议、交了钱。事情的转折在于,矿的收购最终没那么顺利,李某的资金没完全到位,矿石的品质也没达到大家的预期。于是,赵某选择了报案,告李某诈骗。
在刑事辩护中,我见过太多这样的逻辑链条:只要结果不理想,有些人就试图把商业风险包装成刑事诈骗。在这个案子里,控方和报案人的逻辑像三把刀,刀刀都想把李某钉在“诈骗犯”的柱子上。
第一板斧:虚构事实。 他们说,李某只付了很少的钱给上家,根本没能力也没资格把工程分包出去,却骗大家签了合同。这听起来像是“空手套白狼”。
第二板斧:隐瞒真相。 这是最容易被用来往“诈骗”上靠的说法。报案人声称李某存在“重复分包”,把同一块地段同时承包给了多家,相当于“一房多卖”。这在合同诈骗案里,是一顶非常重的帽子。
第三板斧:携款失联。 报案人说,钱到了李某手里,人就找不到了。拿了钱就人间蒸发,这是最符合大众对“诈骗”想象的行为模式。就凭这三点,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十二年有期徒刑,认定这属于“钓鱼型合同诈骗”。
但这个案子里有个致命的硬伤——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协议构成的,从头到尾没有一句过激言语。这也是我作为辩护律师常思考的问题:当一个商业合作失败后,失利方为了挽回损失,在陈述时可能会融入对自己有利的主观判断,而要把自己从这种“被蒙骗”的指控中摘干净,却极其困难。
我们的辩护,就是把故事的另一半拼图给法官看。第一,合同、项目和事实本身都是真实的。李某确实在收购这个矿,也实际支付了远多于报案人声称的转让款。虽然他没能从上游拿到合同原件,但项目的存在和履行是真实的,不存在凭空捏造。第二,关于“重复分包”,这其实是个巨大的认知偏差。李某给出去的,从来不是整个矿的全部,而是把矿的不同区域、不同采区分别承包给了不同的人。这就好比一个商场,我把服装区租给A,把餐饮区租给B,你不能因此说我“一房多卖”吧? 报案人之所以恼火,核心原因是发现矿石品质不如预期,想反悔,于是把一个普通的经济纠纷,涂上了刑事犯罪的色彩。
第三,关于“失联”,更是无妄之灾。李某当时家里发生了重大变故,亲人离世,导致他一度悲痛失联。这不是主观恶意地卷款跑路,而是一个人在遭遇意外时的应激反应,并非要非法占有这些钱。
每遇到经济犯罪案件,我都会跟当事人和家属强调:资金流向是整个案子的生命线。 法院说李某把钱全用于个人开销了,但真相是,他转给了上游公司、给矿山修路、支付工人工资、办理资质……这些钱都用在了项目上。那为什么一审时这些情况都没查清呢?因为李某自己很难拿出证据。当时签订、管理项目材料的人,恰恰是报案人赵某。双方翻脸后,赵某为了自身利益,根本没有向办案机关提供这些对李某有利的开支证据。法院查不到钱的去处,就很容易倾向于“被诈骗”的陈述。
从这里就能看出,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案发初期的一个致命误区:觉得自己肯定没事,等事情查清楚就出来了。但有些事,特别是像财务流水、项目凭证这类客观证据,错过了初期的固定时机,后期再想收集,难度会成倍增加。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
所以,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在一个充满争议的商业事件里,如果所有的亏损方联合起来,用一个看似统一的“被骗”口径去报案,而你恰好没有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那么风险就可能降临。好在,经过漫长的诉讼周期,这个案子里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指控最终没能成立。
我也常在想,如果这个案子能在更早的阶段,比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就有律师把资金真实去向的证据和辩护意见清晰地摆出来,李某或许根本不必经历这两年的煎熬。在当下,面对新型的经济犯罪指控,如果你有能力把案件事实和逻辑讲清楚,一定要尽力在公安或者检察院阶段去化解,把问题解决在移送法院之前。
说到底,我们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就是分不清“商业中的不顺利”和“刑法上的诈骗”。刑事诈骗需要你一开始就怀着非法占有的目的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现实里,更多的是双方在合作时虽有不规范,但事情是真实的,钱也投进去了,最后因为行情变化、资金断链等原因没做成。这时候,考验的就是你有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骗人的心思。面对另一方的控诉,仅凭一句“我没骗”是极其无力的。
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我们先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理清楚。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此刻的你正好站在这个岔路口,不确定当下的举动是保护自己还是在埋下隐患,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