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口供里说,她是自愿的,为什么我弟弟还是被抓了?”
上周,一位家属找到我,把这句话翻来覆去问了好几遍。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量刑建议是十一年。家属告诉我,律师跟他们说,认罪认罚的话,能少判几年。但他们想不明白——既然女方承认第一次是自愿的,怎么就变成了轮奸?
这个问题,让我沉思了很久。不是因为案情多特殊,而是因为很多当事人家属在面临指控时,都有一个共同的困惑:明明有些事实对自己有利,为什么律师说没得选、只能认?
先说清楚这个案子最让人困惑的地方。
女方在笔录里说得明明白白——她和当事人在网上认识两三天后约了见面,吃饭、聊天、去酒店,整个过程她都没有表示拒绝。双方的性行为,她是自愿的。问题是出在后面。当事人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饭桌上一个朋友叫到了酒店房间。那个朋友进去之后直接扑了上去,女孩吓了一跳,把他推开了。
推开了,就没事了吗?
这就是很多人理解不了的地方。他们觉得,既然推开就说明不愿意,既然没成功,那就不算犯罪。但在强奸罪的认定逻辑里,关键从来不只是“有没有完成”,而是行为本身的性质。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在这个案子里,第一个行为——女孩和你弟弟之间——确实是自愿的。但第二个行为——那个朋友冲进去之后——女孩明确表示了拒绝。虽然DNA检测只显示当事人和女孩,没有那个朋友的生物痕迹,整个过程也只有十几分钟,女方描述第二个行为“没有完成”,属于终止状态。但问题在于:从法律角度看,一旦被认定为“轮奸”,那就不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一个整体的犯罪事实。
这个案子的核心争议点,其实不在酒店房间里那十几分钟,而在吃饭时的几句微信对话。
当时饭桌上,那位后来的朋友曾通过微信跟当事人说,觉得女孩漂亮,想约她出去。当事人回复说,自己还不确定是否合适,稍后再定。到了酒店之后,当事人又主动发消息把这个朋友叫了过来。
家属反复跟我说:“我弟弟没答应他,他说了还不确定,这不就说明两个人没商量好吗?”
我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但很遗憾,这个逻辑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侦查机关看到的不是“当事人拒绝了”,而是“他最终还是把人叫来了”。从拒绝到主动联系,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判断上的变化?检察院会认为,一旦形成了“轮流”的客观事实,前面的微信对话就可能被解读为事前的意思联络。
这个证据链对当事人很不利。不是说家属说的没道理,而是说在法律程序里,你没办法反驳“为什么最后还是叫了人”这个事实。
这就说到了这个案子最难的选择——认不认。
家属告诉我,检察官目前的初步意见是,如果没有被害人谅解,不管认不认罪,量刑建议是十一年。如果认罪认罚并取得谅解,刑期可能会有所降低。律师跟他们沟通时提到,认罪认罚后,刑期可能会到八到九年。
十一年和八年,差三年。三年,对于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来说,几乎是整个人生的一个转折。家属当然想争取更短的刑期。但问题是:如果这个案子的定性本身就存在争议,你到底是在认什么?
当一个案子的基础事实——比如第一次性行为确系自愿——表明它可能不符合轮奸的构成要件,你让当事人去认“我犯了轮奸罪”,这相当于让他自己去编一个符合定罪逻辑的供述。家属说得很直白:要是自愿的,干嘛非认?
这句话虽然带着情绪,但恰恰点出了问题的核心。如果第一个行为本身不是强奸,两人之间是自愿的,把两个行为捆绑在一起认定为轮奸,这个逻辑本身就值得商榷。
我不是说认罪认罚在所有案子里都是错的。在很多案件里,当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没有争议时,认罪认罚确实可以换来量刑上的从宽处理。但这个案子不一样。女方口供里说得很清楚,DNA检测也只显示当事人和女孩,没有那个朋友。第二个行为不过十几分钟就被终止了。在这种情况下,放弃辩护去认一个存在重大争议的罪名,代价远不止是刑期多几年少几年。
从家属的描述来看,这个案子从定性之初就笼罩在一层阴影里。警方在酒店把人带走,案件立案之后一路走到检察院,中间家属应该也有过很多次想找人帮忙的心情。
说实话,我没办法在不了解完整案卷的情况下,跟你说这个案子一定能打成无罪或者一定能判缓刑。任何跟你说“肯定能赢”的承诺,都是不负责任的。
但我可以说一点:当案子的定性存在根本性争议时,辩护从来不是为了“证明无罪”那么简单。有时候,律师的工作是在认罪认罚之外,把案件证据的矛盾放大到足够程度,让司法机关重新审视定性的基础。不是所有的无罪判决,都是从第一天就奔着无罪去的。很多案子是在边谈边打的过程中,发现定性确实站不住脚,才最终被纠正过来的。
这个案子,女方说第一次自愿,男方说没强迫,DNA只有两个人的痕迹。这些都是可以被抓住的证据切入点。关键要看,接下来这个时间窗口里,辩护方向怎么定。
刑事案子最让人揪心的地方,就是家属拿到一个量刑建议的时候,会本能地以为这就是最终结局。其实不是的。从审查起诉到开庭之前,还有一段时间可以做证据分析、做定性辩论。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案件到底该不该认罪认罚,可以先让律师把案卷完整看一遍,把证据矛盾点理清楚。
很多时候,一个案子的转机,不是等来的,是辩出来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