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圈子里,有些人会用“卖甘蔗”这类暗语,来代指某些上不了台面的生意。听起来似乎很轻松,但前不久有位朋友来咨询,说他几个同乡就因为这事,一审判了八九年。他非常困惑,想不通为什么会这么重。
很多当事人家属都有类似的疑问。在他们看来,可能涉案的金额并不算特别巨大,行为本身好像也没造成什么暴力后果,怎么刑期一下子就奔着近十年去了?其实,在刑事案件的量刑中,从来都不是只看一件事或一个数字,而是一套综合评价体系。特别是在毒品类犯罪中,有两个情节,可以说是量刑的“加重器”,一旦沾上,刑期就很难降下来。
我经常跟当事人打一个比方:一次偶然的犯罪行为,像是在白纸上点了一个墨点;但如果多次实施,就等于是在纸上画出了一条黑线。这两者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多次”意味着当事人已经将这种犯罪行为作为一种常态,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远大于单次行为。
在毒品案件的办理中,侦查机关往往会投入大量精力去梳理当事人的过往交易记录。有时候,当事人以为过去那些“小打小闹”的交易已经神不知鬼不觉,但顺着一条线索,很可能“拔出萝卜带出泥”,把之前的行为全部翻出来。即便每一次的数量都不算多,但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应当累计计算。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案件,当事人自己感觉没那么严重,但最终累计出来的数字,却足以让他面临一个漫长的刑期。
一个人做事,和社会上几个人纠集在一起做事,对社会秩序的潜在威胁完全不是一个量级。法律上,这叫“团伙犯罪”,也是一个从重处罚的重要情节。道理很简单,团伙犯罪意味着更有组织性,分工更明确,社会危害性更大。
我办过的一些案件里,一个团伙可能有五六个人,有人负责联系上家,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分销,还有人负责望风。在这样的结构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是“拧了一颗螺丝钉”,没干什么大事。但在法律上,只要是这个犯罪链条上的一环,就需要承担责任。特别是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带头大哥”,往往是处罚最重的。他不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为整个团伙的行为总和负责。那位朋友提到的同乡,其中判了九年的,很可能就被认定为了主犯,承担了更重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时候,当事人自己也说不清到底交易了多少次,甚至觉得“小打小闹”不算事。但刑事侦查的逻辑不一样,它会把所有线索串联起来。所以,如果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的情况,最关键的是要厘清事实,而不是凭感觉去判断。在律师的帮助下,梳理清楚每一次被指控的事实,看看哪些是扎实的,哪些是存疑的,这才是有效辩护的开始。
刑事案件的判决,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背后是一套严密的法律逻辑。理解这套逻辑,不是为了给行为找借口,而是为了在规则之内,找到所有能够争取的空间。法律是冰冷的,但我们作为律师,要做的就是在冰冷的规则里,找到那一丝人性的温度和法律的弹性。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