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有一个很明显的感觉。无论是来律所咨询的,还是深夜接到家属焦急电话的,都比以前多了不少。很多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叶律师,是不是现在查得特别严?
执法环境确实在收紧,但这只是表象。更深层的原因,是我们过去对很多行为的风险,估计得太低了。很多在我们看来习以为常的“生意经”或者“人情世故”,在法律的视角下,可能就是一根高压线。今天,我想结合我十八年的办案经验,聊聊三种最容易被我们自己忽视的刑事风险。
“我只是资金周转不开,真没想过要骗谁的钱。”这句话,我在会见室里听过太多次了。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尤其是传统行业的老板,很容易陷入这个误区。他们觉得,生意有起有落,资金链紧张是常事,只要后面能补上,就不算事。
但法律的逻辑和生意的逻辑,在这里是岔开的。关键点不在于你心里“想不想骗”,而在于你客观上“做了什么”。比如,一个公司的账户上已经没钱了,明知道短期内根本无法交付产品,却还在大规模收取客户的预付款,用后面的钱去填前面的窟窿。或者,一个人明明已经资不抵债,却还在假期包装自己,向朋友借了一笔不小的数目。这些行为,在当事人看来可能是“拆东墙补西墙”的自救,但在司法实践中,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或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两个罪名就像两个开口很大的口袋,很多看似普通的经营行为,一不小心就可能掉进去。法律评判的核心是:你是不是在明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还占用了别人的资金。这一点,是很多生意人最容易踩的坑。
“我们这个行业都这么干。”这也是一句我经常听到的话。很多领域里,都存在一些所谓的“潜规则”,比如给回扣、返点,或者工程项目里的挂靠、借资质、串标围标,还有私下里的利益分成。因为身边的人都在做,大家就心照不宣地认为,这是安全的。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谬论。法律的尺子,不会因为衡量的人多了就变短。普遍存在的行为,不代表就是合法的行为。这些灰色操作,随时可能触发行贿、单位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甚至是非法经营等罪名。我前年经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总就是因为一个行业内非常普遍的操作被带走的,他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都觉得很委屈,反复说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刑事责任不会因为“法不责众”而豁免。当潮水退去,总会有人发现谁在裸泳。千万不要拿自己的自由,去赌一个所谓的“行业惯例”。
第三类风险,也是近年来最常见的一类,我称之为“帮忙的风险”。在我办过的案子里,因为“帮个忙”而惹上麻烦的当事人,真的不在少数。比如,朋友说资金周转,借用一下你的银行卡走个流水;领导让你去送个“礼品”,其实里面是数十万的现金;有人让你帮忙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点事。这些看起来都是举手之劳。
但只要这些“帮忙”和不明来源的钱款扯上关系,性质就完全变了。你可能在无意中,就成为了别人犯罪链条上的一环。近年来高发的“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专门针对这类行为的。你以为只是提供了个账户,实际上可能是在为电信诈骗或网络赌博转移资金。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叫“推定明知”,也就是说,即便你声称自己不知道,但只要你的行为、交易的异常情况等足以让你“应当知道”对方在从事违法活动,你就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案件里,真正藏在幕后的主犯很难被抓到,反而是那些负责执行、负责取钱、负责提供账户的“工具人”最先出事。千万别以为自己只是听指令办事,就可以置身事外。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上面提到的这三类风险,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看起来都不像传统意义上那种穷凶极恶的犯罪,甚至很多行为就发生在我们日常的经营和人际交往中。这恰恰是它们最危险的地方。
近两年的变化,不是刑法突然增加了多少新罪名,而是我们的执法能力,特别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能力,已经今非昔比。很多过去难以发现的线索,现在变得清晰可见。这就好比,以前很多人习惯在没有探头的路口闯红灯,但现在,高清探头覆盖了所有角落。规则没变,只是被严格执行了。
所以,无论你是创业者,还是公司里的普通职员,都应该时常在心里放一把尺子,多问自己一句:我正在做的这件事,如果被放在法律的显微镜下,每一个细节都被放大,还经得起推敲吗?
在刑事风险面前,最好的辩护,往往是事前的预防和敬畏。这比任何事后的补救,都来得更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