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朋友来找我,神色很紧张。他涉嫌职务侵占,金额有数十万,在看守所待了一个多月后成功取保。本以为松了口气,结果前两天接到检察院的电话,让他过去一趟。他反复问我一句话:“叶律师,我这还会被判实刑,再被收押进去吗?”
我能理解他的担心。对于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来说,取保候审就像是在悬崖边上被拉了一把,但脚下仍然不是平地,心里总是不踏实。尤其是走到检察院这个环节,更是觉得最终的“审判”要来了。其实,接到通知去检察院,这是一个正常的程序,不必然意味着情况恶化。而在职务侵占这类案件中,能不能争取到缓刑,除了退赔、谅解这些因素,还有一个很多人会忽略的细节,就是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点。
为什么时间点这么重要?因为就在不久前,关于职务侵占罪有了一项新的司法解释。简单来说,就是处罚的标准变得更严了,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罪在量刑标准上趋于一致。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发生在新规生效之前,但案件处理在新规生效之后,那到底该适用哪个标准呢?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原则,叫做“从旧兼从轻”。通俗点说,法律的适用,会优先看行为发生时的旧规定;如果后来的新规定比旧的更有利于当事人,那就适用新的。反之,如果新规定更严了,那对不起,还是得按你行为发生时的旧规定来。这就像一个游戏规则,你开始玩的时候是旧规则,中途规则更新变得更难了,但对你的评判,还是会优先参考你进场时的那个旧规则。
具体到这位朋友的案子,他的行为发生在新的、更严的司法解释生效之前。那么,就应当适用当时相对宽松的旧规定。按照旧的规定,他这个案子的情况,争取缓刑的空间就相对大一些。如果他的行为晚发生几个月,在新规生效之后,那情况可能就完全不同了,辩护的难度会大很多。
聊完了法律适用,我们再回到当事人最关心的“取保候审”本身。很多人不理解,以为取保只是暂时的自由。其实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取保候审,本身就说明案件具备了一些从轻的情节,或者说,羁押的必要性降低了。
尤其是像这位朋友这样,已经取得了公司的谅解,并且签订了还款协议,实实在在地弥补了公司的损失。这些行为,在办案机关看来,都是非常重要的悔罪表现。它们不是嘴上说说,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认错的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检察官对于是否建议法院适用缓刑的判断。可以说,一份有效的谅解书和切实的退赔行为,是争取缓刑结果最有分量的砝码之一。
所以,如果你或者家人已经处在取保候审阶段,并且也积极地做了补救措施,那就不必过度恐慌。这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案件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接到检察院通知,首先要做的不是胡思乱想,而是冷静下来,把你已经取得的谅解书、还款协议或者凭证这些对你有利的材料整理好。与办案人员沟通时,态度诚恳,把自己的悔罪表现和弥补损失的情况说清楚,这比任何空洞的辩解都有用。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取保候审不等于百分之百缓刑,最终的结果还需要法院来判决。但在审判之前,每一个环节的努力,都是在为最好的结果铺路。看懂法律背后的逻辑,走对每一步,比单纯的担心和焦虑要有意义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