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提到污染环境罪,脑海里浮现的可能都是工厂的大排污管,直接把工业废水排进河里。但我们最近在南方某工业城市办的一个案子,情况却有些不同。当事人张先生自己也没想到,一个日常的洗手动作,会让他面临刑事拘留。
张先生的案子,最初我们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时,被拒绝了。家属当时特别着急,觉得第一步就走不通,后面是不是更没戏了。我经常跟家属说,刑事案件是一个流程,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是终点。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批准逮捕之间,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窗口。在这个阶段,辩护的重心就要迅速转移到检察院,争取“不批准逮捕”。“不逮捕”和“取保候审”虽然都是让当事人能暂时离开看守所,但前者是由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分量更重,也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当时我们团队立刻调整策略,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有效沟通。
办案机关每天面对大量案件,一句简单的“我们情节很轻微”,是很难打动人的。必须要把“为什么轻微”揉碎了、掰开了,有理有据地讲清楚。在张先生的案子里,我们重点阐述了以下几点:
首先,他的行为方式和主观恶意程度都不高。张先生开的是一家小五金厂,他安装了废水循环使用设备,这一点就和那些偷排、直排的企业有本质区别。污染是怎么发生的呢?是在干活过程中,手上沾了脏东西,去厕所洗手时,污水通过下水道渗入土壤,导致了周边土壤的重金属超标。他并不是故意将成桶的废水倒进河里,这种因疏忽导致的间接污染,在手段上显然是比较轻微的。
其次,他事后的补救态度非常积极。在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后,张先生没有推诿扯皮,而是立刻支付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委托专业公司对受污染的区域进行清理和修复。这种主动承担责任、努力恢复原状的行为,是检察官在评估社会危险性时非常看重的一点。它表明当事人有悔罪表现,且愿意尽最大努力去弥补造成的损害。
最后,是他特殊的家庭情况。张先生五十岁上下,家里还有一个仅几个月大的孩子需要抚养。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家庭支柱。如果对他采取羁押措施,不仅影响企业的生存,更会让一个新生儿家庭陷入困境。我们将这些情况如实向检察官进行了说明。检察官在全面审查了案情和我们提交的材料后,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三周后,张先生走出了看守所。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尤其像污染环境这类案件,专业性很强,很多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眼下最关键的是什么。
每个案子都有它的特殊性,张先生能不被逮捕,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这至少说明,即便被刑事拘留,也不意味着就走到了绝路。关键在于,能不能抓住程序中的每一个机会,把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清晰、有理有据地呈现给办案机关。这需要专业,也需要经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