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研究一起被广泛讨论的案件时,注意到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现象: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与咨询公司合作后,因对服务结果不满意,直接选择报案。问题是——这种情况真的就是诈骗吗?
很多当事人会问:“既然花了钱没拿到想要的结果,那对方是不是诈骗?”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有没有诈骗的主观意图。
按照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几个条件:
①存在欺骗行为;②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③基于这种错误处分了财产;④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⑤被害人因此遭受了损失。这五个环节缺一不可。
而如果双方签订了真实存在、且履行过的合同,即使最后效果不理想,大多数情形也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
从我办案的经验看,只要对方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履行了一定的合同义务,比如制作方案、提供咨询、派人上门服务,哪怕服务质量有争议,也很难被认定为诈骗。刑法不是用来解决服务“好不好”的问题的。换句话说,刑法介入的前提,是行为人一开始就没有履约的打算。
当然,这个界线在实践中并不总是清晰。法院和公安机关往往需要通过查验合同履行的客观证据、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和事后态度来判断。如果只是夸大宣传、包装案例,但仍提供实质服务,通常不会落入刑事领域。
有一次,一家中小企业的负责人找到我,说他们请了咨询讲师做企业转型指导,结果服务内容就几堂课、一份PPT,效果不明显,感觉被“忽悠”了。我看过合同和服务确认单后,只能坦白告诉他:这更像一场商业判断错误,而不是刑事诈骗。
但反过来讲,如果咨询公司确实以虚假身份示人,比如伪造学历、捏造成功案例、根本不存在服务团队,也没有任何实际履约行为,那就有可能构成诈骗。在这个层面上,刑法并不缺席,只是它出现的前提必须足够充分。
我经常提醒当事人,刑事与民事的界线就像高压线——看似模糊,其实极有分寸。一旦误判性质,不仅浪费时间,还可能让案件陷入更复杂的程序。对企业来说,签合同前认真审查资质、留存沟通内容,比事后报案更有效。
刑法的使命,是处理那些社会危害性高、民事途径无法调节的行为。服务纠纷、履约争议,本应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来解决。
刑法的介入,是在前端法律手段都失效后才出现的最后防线。这就是所谓的“刑法谦抑原则”。
我理解,很多当事人或家属焦虑的根源,是一旦案件被立为刑事案件,局势往往变得不可控。其实,在不少类似咨询服务、企业合作的案件中,通过梳理履约材料、合同约定、付款凭证等证据,可以证明纠纷的民事性质,从而把案件拉回到合理的法律轨道上。这一步往往决定了后续结果的方向。
对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被指控诈骗的压力都很大。但是否构罪,不在于情绪,而在于事实——合同是否真实、服务是否履行、有没有虚构事实、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这些问题,只有冷静审视证据,才能得出准确判断。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因为对规则不了解而走错第一步。如果正经历类似问题,不妨先整理合同、付款证明、沟通记录,再让专业律师从法律角度帮你判断:这究竟是诈骗,还是一场履约争议。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我们先聊聊,把事情理清楚,再谈下一步该怎么走。
刑法不是解决商业争议的万能钥匙。它该出现的时候要精准,不该出现的时候,就该让民法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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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团队秉持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的理念,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