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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以为案发前退钱就没事?这个误区代价很大

2026-05-11

以为退了钱就能当没发生过,是最大的误区

很多家属在咨询时,会满怀希望地递给我几张转账凭证:“叶律师,我们在公安抓人前就把钱退了,这应该就不算犯罪了吧?”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认知误区。事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通常会觉得,只要填补了窟窿,事情就可以当没发生过。

这就好比打碎了一个花瓶,就算你用胶水把它完美地粘合起来,花瓶曾经碎过的事实依然存在。从法律角度看,绝大多数财产类犯罪,一旦行为完成,这种违法状态就已经固定下来了。当事人在案发前退还资金,在法律上只能说明他的主观恶性降低了,在未来的量刑时可以争取从轻处理,但并不能改变犯罪已经成立的性质。

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如果案发前退钱就不算犯罪,那会产生什么后果?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可以抱着侥幸心理去实施违法行为,一旦听到风吹草动,或者得知公安机关可能要立案,立马把钱退回去就能全身而退。如果规则真的是这样,那无疑是在变相鼓励犯罪。了解了这个基础原理,你可能会问:那在实际办案中,退钱这个动作到底意味着什么?

为什么同样的退款动作,在共同犯罪中会变成死结?

刚才提到的那个误区,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说到实际操作,我想起前年团队接手的一起案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共同诈骗案件,张先生和另外几个同事一起参与了某个项目。在听到风声后,张先生非常害怕,立刻把属于自己负责的那十几万元退还给了被害人,随后立刻逃回了外省某市的老家。他以为这样就彻底安全了。

后来其他涉案人员陆续归案,张先生也未能幸免。家属很不解,质问为什么钱都退了还要抓人。这就是这类案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隐藏风险。在共同犯罪中,责任往往是连带的。既然案件整体造成的损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就不可能因为其中一个人退了自己的份额,他的涉案金额就归零。如果张先生因为退款就不被追究,那剩下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很多当事人就像考试前的学生,总想找捷径,以为退款就是万能的免死金牌。但实际上,真正的辩护空间,往往藏在更深的地方,而不是仅仅纠结于“我把钱还了”这一表面现象。这就回到了我们开头说的,钱退了不代表没罪,那到底什么情况下,有些钱可以不被计算在内呢?

真正的转机,藏在那些“原本就不该算”的数额里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在各类复杂的经济纠纷或涉财产案件中,只有一种数额是应当被坚决剔除的,那就是“原本就不该被算作犯罪金额”的部分。这并非因为你事后退了钱,而是因为在最初发生时,这个行为本身就欠缺法律规定的核心要件。

以很多涉嫌非法吸收资金的案件为例,某科技公司的李总在运营过程中,确实向一部分早期的投资者连本带利地返还了资金。在最终定案时,这部分数额是不应该被计算在内的。为什么?因为李总在返还这部分钱的时候,他原本就没有非法占有这笔钱的故意,这些早期投资者也没有产生实质的财产损失,他们更像是被用来吸引后续资金的诱饵。

从构成要件来看,若能证明当事人对某些特定款项自始至终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被害人并没有因为这个特定的行为遭受损失,那么这部分的定罪基础就会被动摇。我们团队在办理这类案件时,花大量时间去梳理成百上千笔流水的目的就在于此。把那些不符合客观真实、欠缺主观恶性的金额一笔笔剥离出来,才是降低当事人刑期甚至改变案件定性的核心路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家属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或者对涉案金额的认定充满困惑,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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