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办案时,发现一个现象。一些看起来很普通的年轻人,甚至是在校的大学生,因为一个“手机兼职”,被带走了。家属来找我的时候,往往都还很困惑,反复说:“叶律师,他就是帮人打打电话,一天赚几百块零花钱,怎么就成犯罪了?”他们提到的这个“兼职”,行话叫“手机口”。
很多人对这个词很陌生,但对它的招聘广告可能很熟悉:“无需经验,日结几百,轻松上手”。听起来是不是很诱人?但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种所谓的“兼职”,其实是专门为境外的诈骗团伙服务的。
它的工作模式很简单,但也很隐蔽。通常需要两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聊天软件,连接着境外的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用来拨打国内普通人的电话。然后,两部手机同时打开免提,你就坐在中间,像一个“人工交换机”,让境外的声音通过你的手机,传到被害人的耳朵里。
你看,你好像什么都没做,只是“搭了根线”。但正是这根线,让境外的诈骗电话,变成了我们身边打来的本地号码,极大地降低了被害人的警惕性。你以为自己只是个工具,但在法律看来,你是整个犯罪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帮助诈骗分子实现犯罪的关键一步。所以,这当然是犯罪。
这是我听得最多的辩解。很多年轻人会说:“叶律师,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在搞诈骗,我以为就是个普通的电话客服。”
这种说法,在法庭上很难被采信。为什么?因为在法律上,有一种认定叫做“明知”,它不要求你对所有诈骗细节了如指掌。只要你的行为存在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比如:为什么要在两部手机间转接通话,而不是直接打?为什么报酬要用现金日结,而不是公司转账?为什么工作地点很隐蔽,或者频繁更换?
当你面对这些不正常的情况,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应当能意识到这背后可能涉及违法活动,但你为了那几百块的报酬,选择了视而不见。这种“放任”,在法律上就可能被推定为“明知”。一旦被认定,轻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你的行为和诈骗团伙的联系更紧密,比如参与的时间长、获利多,那就很可能被直接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面临的刑罚就是几年起步了。
很多年轻人和他们的家长找到我时,都追悔莫及。刑事案件一旦启动,每一步都关乎未来。它不像感冒,吃点药就能好,留下的案底会影响一个人的一辈子。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因为类似的“兼职”感到困惑,或者已经被找上门,不要自己胡乱猜测,更不要轻易相信“没事”的安慰。
人生的路很长,不要因为眼前的一点小利,走上一条无法回头的岔路。这个世界上,所有“轻松又高薪”的捷径,背后往往都标好了价格,只是你当时没看见而已。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