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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货值数百万面临十五年刑期,一个运输司机还有辩护空间吗?

2026-05-08

最近我们团队接手一个案子,情况很典型,也很有代表性。一个普通的货车司机,在外省某市的高速上被查获,车上是价值数百万的假冒香烟。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货值对应的起点刑期,是十五年以上。当事人家属找到我的时候,反复说的就是一句话:“叶律师,他就是个开车的,天塌下来了。”

一、高额运费的背后,不存在“无辜的运输”

很多当事人,尤其是处于犯罪链条末端的角色,比如运输、仓储、提供技术支持的人,都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自己“只是个打工的”,不清楚上家具体在做什么,因此觉得自己无辜。说实话,这种辩解在法庭上很难站得住脚。就像这个案子里的王师傅,他拿到手的运费高得离谱,而且交易模式也很奇怪:他把车开到指定地点,人就离开,由别人把车开走装货,再开回来交给他,全程不让他接触货物和装货人。路线也是上家规划好的。这种种不合常理的细节,其实都在告诉他,车上拉的绝不是普通货物。在法律上,这就可能构成“主观明知”。所以,一开始我就判断,这个案子想做无罪辩护,几乎不可能。我们的目标,必须放在如何减轻处罚上。

二、从“主犯”到“从犯”,一步之遥,刑期之差

面对可能长达十五年的刑期,任何人都无法轻松。辩护的第一步,就是打掉他“主犯”的身份认定。一般来说,要认定为从犯,最好是上游的主犯已经到案,形成明确的对比。但在这类案件中,上游环节的人往往非常狡猾,真正被抓的,多是像王师傅这样的“工具人”。是不是上家没到案,从犯就没法认定了呢?也不是。我们把重点放在了证据的梳理上。王师傅保留了完整的聊天记录,这些记录清晰地显示了,他所有的行动,包括开车路线、交接方式,全都是由上家通过指令来完成的。他只是一个执行者,没有决策权,更没有分到销售的利润。我们拿着这些证据和检察官反复沟通,强调他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到的只是次要和辅助作用。这一点,是我们将刑期往下谈的第一个重要筹码。

三、被截停在高速上,是“未遂”还是“既遂”?

第二个辩护的关键,落在了“犯罪未遂”的认定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它的目的是要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王师傅是在运输途中被截停的,也就是说,这数百万的假烟,还没有来得及流入市场,没有对任何一个消费者造成实际的损害,犯罪后果并没有完全发生。这种情况,完全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犯,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我们将“从犯”和“犯罪未遂”这两个法定减轻情节结合起来,向检察院提出我们的量刑建议。最终,检察官采纳了我们的主要辩护意见,量刑建议从十五年这个档次,直接降到了两年左右。这个结果,对王师傅和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壤之别。

今天在开庭前去会见了他,他依然很紧张,坐立不安。我能理解这种焦虑,在判决书下来之前,一切都还是未知数。我能做的,除了在法庭上为他据理力争,也包括在庭前给他一些安慰和辅导,让他能以一个更平稳的心态去面对庭审。法律是冰冷的,但案子背后的人是有温度的。很多时候,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技术活,也包含了对人性的理解和关怀。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到底,辩护是一项精细的工作。即便是在看似山穷水尽的境地,通过对案卷细节的反复推敲,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也总能找到通往有利结果的路径。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那个最公平、最合理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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