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卷宗里,一笔几十块钱的抽成记录,有时能决定一个人未来好几年的自由。这在一些我们经办的涉卖淫类案件中,尤其常见。不久前,我们团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王阿姨已经六十多岁,因为类似的事情,最初面临的是一个不短的刑期。
王阿姨和几位同伴,都是四十多岁的女性,她们在杭州某个城乡结合部的巷口招揽客人。事后,王阿姨会从每笔交易中抽取几十块钱,作为大家临时的吃住费用。就是这样一个模式,最初被定性为了“组织卖淫罪”,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五年以上。说实话,第一次看到这个定性时,我心里也“咯噔”一下。组织卖淫罪是重罪,起刑就是五年,而王阿姨的行为,真的构得上“组织”吗?
这是我们辩护的第一个突破口。在刑事法律中,“组织”二字,意味着成体系的管理和控制。它更像一个公司的老板,有明确的层级、分工、纪律约束和人员控制。而王阿姨的情况,更像是一个临时的召集人,或者说是一个“宿舍大妈”式的角色。她没有对其他女性形成人身强制,也没有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那几十块钱的抽成,也仅仅是勉强维持日常开销。她们之间是一种松散、临时的组合。基于这一点,我们向法庭和检察院反复强调,王阿姨的行为,不具备组织卖淫罪所要求的“组织性”和“管理性”特征,更符合“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经过大半年的努力,案件似乎迎来了转机,罪名很有可能从“组织卖淫”变更为“容留、介绍卖淫”。家属听到这个消息时,长舒了一口气。但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知道,这场仗只打了一半。因为,即便是容留、介绍卖淫罪,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数字门槛——违法所得的金额。根据司法解释,如果违法所得累计达到一个特定的数额,比如几万元,量刑起点同样是五年以上。
辩护工作仿佛又回到了原点,只不过战场从“行为定性”转移到了“金额认定”。我们必须重新梳理每一笔记录,核对每一次抽成。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几十块钱,累加起来是否超过了那道“门槛”,直接决定了王阿姨最终的刑期。这就要求我们拿出绣花的功夫,去审核每一份证据,不能有丝毫的疏漏。任何一个微小的计算错误,都可能让之前的努力功亏一篑。这也是我想提醒很多家属的,刑事案件的辩护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一个阶段的胜利,不代表最终的结果。
刑事案件的辩护,就像是在走钢丝,每一步都要极其精确。从罪名定性到金额认定,环环相扣。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最忌讳的就是想当然。在第一时间把所有细节梳理清楚,让专业律师帮你评估风险和辩护空间,往往比事后补救要主动得多。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每个案子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像王阿姨这样的当事人,她们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但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与那些真正把他人当成牟利工具的犯罪组织者,有着本质区别。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这些‘区别’找出来,细致地呈现给司法机关,为当事人争取一个更符合其真实情况的判决。这或许就是刑事辩护的价值所在。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