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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民间祈福,如何与诈骗罪划清界限?

2026-05-07

执业十几年,我发现有些案子,它之所以棘手,不在于案情有多复杂,而在于它触碰到了法律与传统习俗的模糊地带。比如,因算命、祈福这类活动引发的“诈骗”指控,就常常让当事人和家属感到困惑和无助。他们会反复问:“我们真的只是遵循传统,怎么就成了犯罪?”

这个问题,其实是在问一个核心:法律上,到底怎么区分一场民事性质的服务和一次刑事上的诈骗?尤其是在这些带有“玄学”色彩的领域,这个界限就显得更为重要。今天,我想结合一类案件,聊聊我们作为刑事律师,是如何从事实和证据出发,去一步步厘清这个界限的。

第一,身份是真是假?这是诈骗认定的地基

诈骗罪,法律上讲叫“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我们办案时,第一个要看的就是,当事人的身份是不是虚构的。你有没有冒充一个不存在的大师、活佛,或者某个权威机构的负责人?

在我接触过的一类案件中,当事人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他只是一个中间人,帮助一位朋友联系上了一位据说在本地小有名气的康师傅,进行一些祈福仪式。整个过程中,王先生从未声称自己是大师,也未冒充任何身份,他就是他自己,一个有正当职业、真实资产的普通人。所有能证明他身份的文件,比如工作证明、资产情况,都清清楚楚。这一点非常关键。如果一个人从头到尾都用真实身份示人,那么指控他“虚构事实”的第一块砖,可能就松动了。

第二,沟通过程,是“祝福”还是“诅咒式”的诱导?

身份真实,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要看沟通过程。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这些都是最直接的证据。我们主要看两点:是谁主动发起的?沟通过程中有没有虚假的承诺或者威胁性的诱导?

还是说王先生这类案件,在留存的沟通记录里,我们能看到,是那位朋友张女士主动提出的需求,主动询问项目和价格。王先生只是如实介绍了康师傅能提供哪些仪式、流程是怎样、费用是多少。他没有说“不做这个仪式你就会有血光之灾”,也没有保证“做完之后保证你财运亨通”。他说的是祝福和推测性的话语。这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性质。法律禁止的是虚构一个确定会发生或能改变的“事实”来骗取钱财,而不是禁止人们之间表达美好的祝愿。

第三,收了钱,办事了吗?这是区分民事与刑事的关键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祈福、算命收了钱,就是诈骗。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关键在于,你收了钱之后,有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

哪怕这个“服务”看起来很“虚”,比如就是烧一炷香、念一段经,但只要你确实按照约定去做了,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收钱不办事”。在这类案件的辩护中,履约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康师傅举行仪式的现场录像和照片、相关参与人员的证明、费用的支出凭证等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王先生和康师傅在收到张女士的钱款后,确实安排并完成了约定的仪式,并且将仪式视频发给了对方确认。当事人收到视频后也没有提出异议。这就形成了一个“服务合同”的闭环,虽然服务内容特殊,但从法律关系上看,更偏向于民事履约,而非刑事上的非法占有。

第四,钱款的去向,能反证“非法占有”的目的吗?

诈骗罪在主观上要求有“非法占有目的”。说白了,就是想把别人的钱彻底变成自己的。而钱款的清晰去向,是反驳这一点最有利的证据。

如果收到的钱,大部分都用于支付仪式的成本,比如给康师傅的劳务费、场地费等,自己只留下一小部分作为介绍费或辛苦费,并且每一笔账都清清楚楚,有转账记录、提现凭证、收款确认。那么,要认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难度就非常大。尤其是当事后发生争议,当事人选择主动退款,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这就更进一步削弱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我看来,一个真心想诈骗的人,是不会把账目做得这么清楚,更不会轻易把吃到嘴里的钱再退回去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到底,法律看重的是证据和事实。虽然民间的很多习俗在一些人看来难以理解,但只要不触碰“虚构事实”和“非法占有”这两条红线,通常就不会被轻易地评价为犯罪。当然,这个界限的把握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微妙,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结果。作为当事人或家属,能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冷静下来,把所有跟事实相关的证据都梳理和固定好。因为在法庭上,事实,永远比雄辩更有力。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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