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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陈年性侵案件中选择逃避的致命代价

2026-05-04

看到一条案件咨询留言:“他害怕被抓,已经和妻子一起躲到外地去了。”这句话让我深感无奈。面对多年前的刑事指控,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逃避,但这往往是将自己和家人推向更深渊的开始。

逃避不仅徒劳,更可能将家属卷入漩涡

很多当事人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立案时,会出于恐惧和羞愧选择躲藏。其实,这种做法非常不理智。

从法律角度看,既然公安机关已经正式立案,说明他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初步证据。只要案件进入侦查程序,逃避侦查不仅无法让问题消失,反而会被视为心虚的表现,错失了主动说明情况、争取更好处理结果的黄金时机。

更让人痛心的是家属的处境。在这类案件里,有时当事人的配偶会因为害怕或者觉得丢脸,跟着一起躲藏。很多家属并不清楚,明知他人涉嫌犯罪,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资金资助或者帮助其逃匿,这在法律上已经触犯了窝藏、包庇罪。原本只是一个人的麻烦,因为错误的应对方式,极有可能演变成夫妻双双身陷囹圄的悲剧。

年代久远就等于“死无对证”?

面对十几年前甚至时间更久的陈年旧案,当事人往往存在一个侥幸心理:事情过去那么久了,只要我不承认,对方能有什么证据?

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种时间跨度极大的案件时,我也曾思考过证据链如何闭环的问题。但多年的执业经验告诉我,时间确实会冲淡痕迹,但这绝不意味着一切都无迹可寻。

现在的侦查手段非常丰富。报案人既然选择在多年后提起控告,通常是有备而来。她可能保留了当时的某些客观记录,比如就诊记录、相关的手术档案,甚至是多年来双方关于此事的沟通记录或录音。如果当事人在私下交涉时承认过相关事实,或者给付过一笔不小的数目的转账记录,这些都会成为极具证明力的间接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一旦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链,单凭躲藏是无济于事的。

所谓的“自愿”与金钱补偿,常常是法律错觉

在这类涉及特殊亲属关系的案件中,当事人常常辩解:“那是她自愿的,而且我也给了她钱。”

这种认知存在极大的法律偏差。首先是年龄这道红线。如果事情发生时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那么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自愿”一说,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退一步讲,即便当时已经满了十四周岁,在寄人篱下、双方地位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被害人是否真的具备真实的、自由的意志?长期以来的所谓“给钱补偿”,在法律评价中,往往会被视为利用经济优势进行的事后掩盖,而非真正的自愿。把金钱当做挡箭牌的想法,不仅在法理上站不住脚,在面对指控时更是显得苍白无力。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立案到侦查,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亲属现在也面临类似的指控,还在犹豫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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