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刑事案件的开始,总得是受害人去报案。但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非公受贿”,故事的起点,往往在公司内部。有时,推开这扇门的,还是一个听上去很普通的部门,比如“员工关系部”。
在杭州,尤其是在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科技企业里工作的朋友,或许可以留意一下。每家公司几乎都有一个部门,负责调查员工的合规问题,名字可能叫监察合规部、内审部或者内控安全部。他们的职责,就像是公司内部的“监察委”。
这类案件,主动报案的,十有八九是当事人自己的单位。为什么?我曾听一位当事人讲起他的经历,听完我问他,最近公司是不是换了项目负责人?他很惊讶,说是的。很多时候,内部调查的导火索就是这么简单,一次内部的人事变动,或者一次常规的审计,就可能牵出一连串的问题。
更有意思的是,一些大公司里负责这类调查的人,其中不乏有过去在侦查机关工作过的背景。我曾经从一份公开的判决书里看到,某互联网公司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处理了好几起员工非公受贿的案件。后来我跟该公司的一位朋友闲聊时问起,你们是不是在那个时间点,从外面请了有侦查经验的专业人士来负责这类工作?他很诧异地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说判决书里虽然没明说,但办案的章法和节奏,能看出一些端倪。这说明,公司对待内部腐败,是非常严肃且专业的。
公司发现线索后,通常不会立刻报警。标准流程是,先进行内部调查,收集初步证据。当他们觉得证据差不多了,就会找员工谈话。这个环节,是很多人命运的十字路口。
谈话的目的很直接:公司会摊开一部分证据,问你是否承认。如果你承认,问题或许能在公司内部解决,比如退还款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你不承认,或者公司认为情节比较严重,那么下一步,就是带着他们已经收集好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里有一个极大的误区。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在公司谈话后,甚至在公安机关介入初期,赶紧把钱退了,事情就能了结。我必须提醒你,这是一种非常天真的想法。我办过不止一个这样的案子,当事人在谈话后很快就退还了全部款项,但几个月后,侦查机关还是找上了门,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因为从法律上讲,退赃只是一个酌定的从轻情节,并不能直接阻断刑事程序的启动。
既然退赃都未必能挡住刑事程序,那是不是就束手无策了?当然不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法定、且分量极重的从轻情节,绝对不能错过,那就是“投案自首”。
很多人对自首的理解,还停留在“主动去公安局交代问题”。但在非公受贿这类案件中,“自首”的认定要复杂得多。当公司已经开始对你进行调查,主动向公司交代自己收受财物的事实,算不算自首?当公安机关只是传唤你了解情况,你主动交代了他们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算不算自首?
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未来量刑的起点。说实话,这就像在钢丝上跳舞,每一步都需要精准的判断。什么时候说,说什么,说到什么程度,都是非常微妙的。在公司调查阶段就寻求专业帮助,提前做好规划,往往能为后续的辩护争取到最大的主动权。我们团队在这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知道如何在不同的阶段,帮助当事人做出最有利的选择,稳妥地拿到这个重要的法定减轻情节。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公司内部谈话到被刑事拘留,时间窗口可能非常短暂。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这样的困境,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以及有哪些可能的路径可以选择。
在我执业的十八年里,经手过很多非公受贿的案子。我发现,案件最终走向的那个关键拐点,往往不在法庭上,而是在当事人接到公司那通“谈话”电话后的几天之内。从一开始就理解游戏规则,远比事后补救要重要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