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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诈骗与帮信案件的几个常见误区

2026-05-03

看到一位当事人家属写的材料里有这样一句话:“他被抓前已经把钱退了,当时也不确切知道那是诈骗款。”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遇到这类案件,很多人都有类似的认知偏差,觉得不知者无罪,或者退了钱就能重归平静。

“不确切知道”,能作为挡箭牌吗?

很多家属第一次来所里,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他只是借了个卡,或者帮别人转了下账,并不清楚对方具体在干什么坏事。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最难的不是蹬车,而是掌握平衡。在法律上,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平衡点就在于“明知”这两个字。

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明知”并不要求当事人像神仙一样,对上下游的犯罪细节一清二楚。只要结合当时的客观情况,他能够意识到这笔钱“可能”有问题,却依然选择提供帮助,就可能踏入了法律的红线。举个例子,有人许诺相当可观的报酬,让你帮忙操作一些来路不明的资金流转。在这类案件中,如果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当时连“可能性”都没有意识到,辩护方向就很难指向完全不构成犯罪。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陷阱在更深的地方。

没分到所谓的“赃款”,就不算共犯吗?

刚才提到的那个陷阱,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有些当事人像考试前的学生,总想找“重点”,觉得只要自己没参与分配资金,或者事先没有跟主犯密谋过,就不算诈骗罪的共犯。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种案子时,我也有点替当事人惋惜。

但实战经验告诉我们,这种想法是不客观的。法律评价一个人是否构成共犯,看的是他的行为有没有实质性地促进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比如,张先生受雇给别人提供通讯支持,虽然他拿的只是不到一万的固定报酬,也没有参与后续的骗局,但他这把“梯子”确确实实帮别人翻过了墙。在这种情况下,不分钱、没密谋,都不能成为绝对的安全牌。了解了这个原理,你可能会问:那实际操作中,如果案发前把钱退了,是不是就能改变案件的定性?

案发前把钱退了,事情就能当作没发生过吗?

这就回到了我们开头说的那句话。很多家属觉得,既然案发前已经把涉案的一笔不小的数目退还给了对方,是不是就可以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这就好比打碎了别人的花瓶,事后买了个新的赔给人家,虽然态度很好,但打碎花瓶这个行为本身已经客观存在了。

从法律的运行逻辑来看,当行为完成的那一刻,后果就已经造成。事后的退赃、退赔,通常只能作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而不是直接推翻罪名的理由。从构成要件来看,若能客观证明当事人在接收这笔钱的瞬间,压根就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核心要件上的缺失,才有可能动摇定罪基础。说真的,有些案子办下来,我心里也不是滋味。看着当事人因为一步踏错而付出巨大的时间代价,甚至影响整个家庭的轨迹,这就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沉甸甸的生活本身。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很多家属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只是想弄清楚当下的处境和面临的真实风险,这很正常。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们先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理清楚,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在这类案件中,结果往往藏在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里。专业的分析不是为了给你一个虚幻的保证,而是让你在迷茫中看到一条基于事实的可行路径。只要找准方向,积极应对,事情通常不会坏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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