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因拍摄大尺度照片被带走的摄影师,在笔录里常常会留下类似这样一句话:“我只是拿钱干活,怎么就成主犯了?”这句话背后,隐藏着一根极易被忽视的法律红线。
当事人和家属最常见的误区是,认为只要自己不是涉黄网站的老板,就一定是个打工的。从法律角度看,这个行为确实存在风险。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区分主犯和从犯,核心并不在于你是不是平台的所有者,而在于你在这条利益链上的“决策权”。
去年我们关注到外省某市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张某自己拉了个团队,找模特、定场地,拍完之后直接对接境外的色情平台出售。他觉得自己只是个搞创作的独立摄影师,但因为他全程主导了策划、拍摄和分账,这就不是单纯的提供劳务了。法院最终认定他是犯罪链条的发起者,按主犯判了两年多。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陷阱在更深的地方。很多摄影师是被人雇佣的,这就回到了我们开头提到的情况。了解了这个原理,你可能会问:那实际操作中该怎么界定?
刚才提到的那个陷阱,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很多人分不清“打工”和“合作”的界限。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你受雇参与拍摄、后期剪辑,仅仅是听从他人的指令,拿固定的几千块钱劳务费,不参与最终的利润分成。这种情况下,你起到的就是次要、辅助作用,通常会被认定为从犯,有很大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空间。
但还有一类情况非常普遍,那就是平台入驻型摄影师。有些当事人自己拍完视频,发给平台的客服去审核发布,或者自己直接上传,然后跟平台按比例分成。这种模式下,虽然你也不掌控平台规则,一般不会被定为主犯,但具体的量刑却和你参与发布的深浅直接相关。你对发布渠道的控制力越弱,对犯罪扩散的作用就越小,从宽的辩护空间通常就越大。
之前有过类似的真实情况,当事人只是把素材交给平台统一处理,拿了不到一万块钱的分成,结合退赃和认罪认罚,最后成功争取到了缓刑。从第一个案例到刚才的分析,我们能看出,收益方式直接对应着责任大小。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固定和事实的厘清往往在案发初期就已经基本定型了。你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里的每一笔钱是“工资”还是“分成”,你在工作群里是“接受指令”还是“安排工作”,这些细节直接决定了你是主犯还是从犯,也影响着最终能否争取到缓刑。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
很多家属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