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问境外诈骗案的人挺多的。很多人拿来一个传言说判一年,另一个又说三年起步,家属着急得不行。但说实话,这两种说法都不完全对。问题的关键,不是听别人怎么说,而是看你家人在里面到底干了什么。
今年我手头上这类案子不少,特别是从境外回来的。很多当事人的家属来找我,第一句话就是问能判多久。我会先告诉他们,别急,先把你们知道的几个情况告诉我。我为什么这么问?因为这里面有好几层东西,外行根本看不出来。
很多人不理解,说不是在境外待的时间越长判得越久吗?按道理,待30天以上,不少地方直接就是三年起步。那为什么有的人待了三个月,最后只判了一年左右?
这里有个关键概念——从犯。境外诈骗的底层员工,比如引流员、养号员、聊手,很多时候是被老乡、朋友或者同学骗出去的。他们自己也是受害者,只是后来稀里糊涂干起了活。这类人在法律上属于从犯。从犯可以减刑,减的幅度一般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所以同样待了三个月,一个减百分之二十,一个减百分之五十,刑期可能差出一年来。
但这只是一个方面。更深的问题是,很多人干了几个月,业绩是零。他们以为没赚到钱就没事了,其实不是。口供在这里特别重要。你自己的笔录怎么说的,同案犯的笔录怎么说的,直接影响你最后的判决。公安查不清楚业绩,不代表查不清楚你待了多久、干了什么。
有家属问我,说时间太久了,获利多少、业绩多少早就查不清楚了。我觉得他们可能想简单了。查不清楚,不代表不追究。对于这类案件,口供是第一位的。你的笔录里说了什么,同案犯的笔录里又说了什么,这两份材料加在一起,法官心里就有数了。
我举个例子。有的当事人刚进去时很紧张,问什么答什么,把待了多久、做了什么都一股脑交代了。但同案犯说的时间和他说的不一样,或者他说了某件事,同案犯没提到,这就有了矛盾。法官一看,可能就认定他对自己不利的部分没有如实供述,减刑幅度就会打折扣。
所以,怎么陈述很重要。尤其是在境外停留时间和业绩都不太清楚的情况下,更不能随便回答。我会建议家属,先想办法弄清楚几个事:他在境外待了多久?有没有业绩?是怎么出去的?是被骗去的还是主动的?这几个问题清楚了,才能判断下一步该怎么做。
很多人只盯着诈骗罪,没想过还可能多个偷越国边境的罪名。这个罪名多了,刑期直接加七到十个月。能不能避免加这个罪名?关键就在你当初是怎么出境的。如果你是被老乡、朋友或者同学骗出去的,属于受骗参与,那在量刑上会酌情从宽,而且可能不会被加判这个罪。但如果你是主动去的,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所以,家属能做的不是等,而是主动去弄清楚。我一般会让家属先整理出三个信息:出境时间、是否有获利、出境方式。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再考虑怎么跟当事人沟通,指导他们在笔录里怎么陈述最有利。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比如,如果你家人在境外待了两个月,业绩为零,只是被人骗去的,那就有很大的从轻甚至不起诉的空间。但如果你什么都不做,等他自己的笔录把这些细节搞成不利的证据,那后面再想翻就难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先跟我说说,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