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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谈:有前科再犯罪,如何争取不起诉

2026-05-02

“有前科,是不是肯定会被从重判?”这是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前段时间,我们团队处理了一起案子,当事人有寻衅滋事罪的前科,还有吸毒史,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涉嫌开设赌场罪。听起来,确实看不到什么希望。但最终,我们帮他争取到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有前科”这个标签,而在于法律事实的细节,以及辩护策略的精确选择。

第一个突破口,藏在“工资”里

我们接手这个案子时,首先面对的就是法律层面上的障碍。起诉意见书里提到,当事人受雇管理赌博机,每天工资数百元。按照2014年关于赌博机的司法解释,如果只是负责兑换筹码、领取高额报酬,是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但问题在于,每天数百元的工资,看起来确实很高,这似乎符合了“高额报酬”的特征。

但办案不能只看表面数字。我让助理把所有的薪资记录和考勤表全部调出来,一笔一笔算。结果发现了一个被忽略的事实:虽然日薪看起来可观,但当事人每天必须在岗24小时,一个月几乎无休。把总数摊开算,他每个月的实际收入其实只有几千元,这在杭州,就是一个普通上班族的正常水平,根本不是所谓的“高额报酬”。这就意味着,他并不符合司法解释中“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排除条件。
这个发现,让原本“不可能”的不起诉,在法律层面有了第一个可行的突破口。

前科和吸毒史,不是“一票否决”

解决了法律定性的问题,下一个障碍就是他的前科和吸毒史。这两个因素,在实务中几乎是“社会危害性”的代名词。很多检察官一看到这些,就会下意识地认为:这个人就是惯犯,必须严惩,不能轻易放出去。

但法律本身也留了空间。关于未成年人(本案当事人犯罪时虽已成年,但规则的精神可以参照),有规定明确,前科可以不作为从重处理的因素。我们抓住这个逻辑,向检察官强调:前科不能成为“加重情节”的万能口袋,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至于吸毒史,我们更关注的是,他在取保候审期间做了什么。
当事人是在取保候审期间与现在的爱人结婚的。这听起来似乎只是个人生活变化,但从辩护角度,这恰恰是社会关系修复、生活环境改善的最有力证明。他脱离了原来的圈子,融入了一个愿意接纳他、愿意给他机会的新家庭。一个已经成家、打算负责任的人,和那些仍在原有不良圈子中游荡的人,其再犯风险和人身危险性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在说服检察官时,比任何话术都管用。

主动到案的情节,决定了“态度”

最终让不起诉成为可能的,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程序细节:他到底是不是自首?案卷里写的是“被抓获”,但我们在核对时发现不对劲。根据高德地图上的定位信息,案发经过里提到的“抓获地址”,其实就是派出所的地址。这意味着,他是在派出所里被“抓获”的。

我们立刻和他的口供进行交叉比对。原来,当时公安打电话通知他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他没有任何犹豫,自己开车就去了。到了之后,他在派出所门口等了近两个小时,其他警员才从另一个派出所赶过来,把他带走。这根本不是“抓获”,而是典型的“主动到案”。
这个细节,直接决定了能否认定为自首。而自首,是争取不起诉最核心的法定情节之一。我们针对这些证据细节,撰写了一份详细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要求检察院调取所有的通话记录、监控录像和当日值班记录。通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所有的有利证据都被固定下来了。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法律不是冰冷的数字和条文。一个人有前科、有吸毒史,不代表他永远没有改过的机会。关键在于,他是否真的想改,以及他的生活环境是否支持他改。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是在六个月的最后一天拿到的,过程极其煎熬。但当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我们看到当事人和他的爱人紧紧地站在一起,我就觉得,之前熬夜加班,反复核对证据的功夫,都值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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