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位未成年女孩的母亲发来的留言,她说女儿被带进询问室后,办案人员试图让她承认诈骗,女儿否认,对方拍桌子大声斥责。她冲上去质问,却被以“干扰办案”为由带离。这位母亲问我:律师,这合法吗?
她没有告诉我具体案情,但她记录的这个细节,让我想起很多当事人第一次面对办案人员时的状态。恐惧、慌乱、不知道该说什么。而在这个案例中,还有一个更特殊的问题——当事人是未成年人。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接受讯问时,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场陪同。这里说的“必须”,不是“可以”,而是“应当”。只有三种例外情况可以换人:父母联系不上、父母无法到场、或者父母本身参与了犯罪。换句话说,只要能联系上并且能到场,父母就是第一位的陪同人。
但这个案例里,母亲被以“干扰办案”为由带离,换成了另一名成年人陪同。这个操作是有问题的。母亲是否真的干扰办案?如果只是制止办案人员拍桌子骂人,这本质上是在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阻碍办案。在这种情况下,更换陪同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很多家属在这时候会懵,觉得办案人员说什么就是什么。但这个节点,恰恰是应该提出书面异议的时候。
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办案过程中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这个意见可以被记入笔录,成为后续程序中的重要依据。
但很多家属不知道这个权利。更糟糕的是,有时候请的律师也是“关系型”的,一天到晚在找关系、递话、请客吃饭,却从来不给家属讲清楚这些程序上的权利。等过了黄金时间,该提的异议没提,该记录的证据没记录,案子就已经被推到下一个阶段了。
所以,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应该做的是:要求办案人员将你的异议记入笔录,并给你一份复印件。这是你的权利,也是保护当事人最直接的方式。
这个案例里,母亲被带离后,她的行为逻辑是什么?她没有意识到该留下书面记录,也没有意识到可以要求换一个更合适的律师。她只是慌乱地等在门外,直到第二天才想起找律师。而找来的律师,也没有帮她抓住程序上的关键点。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未成年人案件尤其如此。因为当事人年龄小,比成年人更容易紧张、更容易说错话。而陪同人在场,不仅仅是“陪着”,更是要在关键时候替当事人说“不”。
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程序节点是什么。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我们先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理清楚。
刑事案件里,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起点。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程序细节,往往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