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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一份婚恋诈骗判决书,藏着一个所有人都该看懂的逻辑

2026-05-01

刚看到一份判决书,内容不算复杂,但背后的东西,值得多说几句。被告人在一年多时间里,用“大区经理”的身份包装自己,隐瞒已婚的事实,以“出差订机票”、“团建”这类日常理由,从被害人处要了十几万。最终,他被判了一年八个月。

这个案子好在事实清楚、量刑标准也明确。但我关注的不只是这个结果本身,而是很多人看完之后,可能会产生几个下意识的误解。这些误解,往往比法律本身更危险。

一个所有人都会问的问题:钱都退了,人为什么还是判了刑?

这个案子里有个情节很关键:被告人到案后,把从被害人那里拿到的钱全部退赔了。很多家属或者当事人会有一个朴素的观念——我把钱还了,对方也谅解了,那这事儿不就翻篇了吗?

这个想法,是把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搞混了。诈骗罪保护的不只是个人的财产,更重要的是,它要惩罚和阻止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一旦检察院提起公诉,就不只是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事了,而是国家认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社会规则,需要介入惩罚。所以,即使钱退了、被害人谅解了,这个“罪”依然存在。判决书里也写得很清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是“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这个“从轻”的意思是,原本可能要判两年,因为主动退赔,现在判了一年八个月,而不是直接从有罪变成无罪。

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一点:别以为“还了钱就完事了”。刑事犯罪的后果,比单纯的经济损失要复杂得多。

“虚构事实”和“谈恋爱要钱”,界限到底在哪?

有些人可能会想,谈恋爱期间送点礼物、转个账不是很正常吗?为什么这件事就变成了诈骗?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虚构核心身份”。王某欺骗对方说自己是“大区经理”,而自己其实是已婚,这就是最核心的两点。他是在“这个人根本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样子”的前提下,开始这段关系的。而他要钱的理由,比如“出差订机票”、“团建”,背后根本没有真实发生的事件,钱全部被他拿去自己消费了。这和恋爱中一方因为经济困难向另一方求助,是不一样的概念。

所以,法院判断是否构成诈骗,核心就看两点:第一,有没有虚构足以让对方产生信任、并交付钱财的核心事实;第二,对方是基于这个错误的认知才给了钱,而这个钱又被用于非法占有或挥霍。

如果能想明白这个逻辑,就会发现,很多类似的纠纷,其实一开始就能判断出法律风险。

一个不可忽视的细节:手机为什么被扣了?

判决书的最后,还提到了一个很多人会忽略的细节:“扣押在案的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这个细节,其实反映了现代刑事调查中的一个核心逻辑:电子证据已经成为定案的关键。

在这个案子里,转账是通过微信完成的,那些虚构的聊天记录、身份信息,都应该留存在手机里。公安机关扣押手机的目的,就是为了固定这些证据。所以,如果有人觉得“我删了聊天记录,或者换个手机就没事了”,这是个很大的误区。在技术上,电子数据的恢复和提取,远比一般人想象得要彻底。

换句话讲,现在很多案件的侦破,依靠的已经不仅仅是口供,更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物证。

从这份判决书里,我们能看到法律的尺度和逻辑:它惩罚的不是恋爱中的失败或欺骗,而是利用他人善良、以虚构身份进行有计划的财产掠夺。对于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无论是作为当事人还是家属,如果能正视这些逻辑,就能少很多不必要的慌乱和误解。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理清这件事,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核心的问题在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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