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待了几位当事人和家属,都涉及同一个问题:职务侵占的数额,超过了百万,有的甚至到达一个很高的数字。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到底会判多久。过去,很多人会觉得,只要不是特别巨大,刑期不会长到哪里去。但今年五月之后,这个规则变了。
今年五月之前,如果职务侵占的金额达到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按照以往的司法实践,刑期通常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内,大概是几年时间。但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情况完全不同了。同样是这个金额,在新规之下,量刑起点直接上了一个大台阶,可能直接跳到十年以上。
为什么会这样?这涉及到司法解释中对数额标准的重新定义。过去,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在数额上区别对待,职务侵占的起刑门槛要高出许多。但新规把两者标准拉平了。这意味着,以前可能只判三年左右的案子,现在很可能要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对于正在经历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来说,这个变化的冲击是巨大的。
很多人会想到一个基本原则——“从旧兼从轻”。也就是说,你的行为发生在旧法时期,原则上适用旧法,但如果新法处罚更轻,就适用新法。问题是,在这个新规面前,这个原则遇到了一个现实难题。
旧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对职务侵占罪“十年以上”这一档的数额标准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过去,这个标准是由各个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的,往往设定在很高,比如一千五百万以上的水平。而新的司法解释直接把这个标准定在了三百万。
依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如果适用地方高院旧的标准,对你当然有利,因为门槛高、刑期低。但问题在于,这个旧的标准不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它只是各省法院的内部指导标准。当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应该适用这个更宽松的标准时,法院是否采纳,就存在很大争议。因为这涉及到一个选择:是适用更高层级的、但更严厉的新司法解释,还是适用层级较低、但更对你有利的旧地方标准。
这就引发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同样一笔金额的职务侵占,只因为发生在今年五月之前还是之后,最终的量刑结果可能天差地别。发生在五月之前的,如果能主张适用旧的地方高院标准,可能就在几年区间;发生在五月之后的,则很可能直接面临十年以上的判决。这种巨大的差异,显然是不合理的。
目前,法律界对这个争议讨论很多,也都在等待最高审判机关是否会出台进一步的指导意见来弥合这个矛盾。但在此之前,这个不确定性就是当事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风险。
说实话,看到这个规定出台时,我内心也很复杂。一方面,法律在不断完善,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在加强。另一方面,一个案子因为时间节点的不同,就导致完全不同的两种结果,这对当事人而言,太沉重了。我们律师能做的,就是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把能用的法律武器都用上,去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但核心还是回到那句话:法律的风险,往往藏在细节里,尤其是那些你自以为已经过时、但其实还在影响你的旧规则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