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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谈:一个受贿案中,当庭认罪让辩护律师陷入尴尬的事

2026-04-30

几年前,我去旁听一个受贿案件的庭审。法庭辩论正激烈,公诉人和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就在一笔单独受贿是否成立争执不下。气氛挺紧张。当事人在被告席上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说:“你们别争了,这笔钱我认。”那一刻,辩护律师的表情我到现在还记得。

有些话,说出来之前,不会想到后果有多重。

这件事让我思考了很久:辩护律师到底有没有独立辩护权?如果有,那这个权利和当事人的意愿冲突时,该怎么选?很多律师同仁觉得,独立辩护是法定权利,在法庭上可以自由表达观点。但从我接触到的大量案例来看,这个逻辑在实务中往往是个陷阱。法律规定确实允许律师独立辩护,可这条权利的边界在哪?如果一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否认当事人自愿供认的事实,法庭和陪审团会怎么看待这个辩护?说实话,在杭州执业这么多年,我见过不少律师因为这个“独立”二字,跟当事人的立场在法庭上唱起了反调。最后的结果往往不太好看。法庭上最怕的,不是对手太强,而是自己人乱了方寸。

刚才说的那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辩护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缺了一个“庭前沟通”的步骤。这看上去是个小问题,其实决定着整个辩护的成败。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接触刑事案件,对整个程序完全陌生。他们在法庭上的紧张、焦虑,有时候会让他们说出一些连自己都没想到的话。就像前面提到的案例,当事人当场认罪,可能是被气氛所感染,也可能是想表达一个“老实认罪”的态度,但这跟辩护律师事前商量好的策略完全相反。遇到这种情况,辩护律师站在法庭上是很被动的。所以,我经常跟团队里的年轻律师说,辩护的核心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和当事人形成一个团队。你得让他明白,每一句话在法庭上都是有分量的,同时也要听进去他的真实想法和顾虑。双方必须达成高度一致,才能发挥辩护的最大作用。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一句话:在一个案件里,当事人和辩护律师不是两方,而是一方。庭前沟通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很多时候,一个案子能不能往好的方向走,不是看律师有多厉害,而是看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有没有真正的信任。我经手的不少案件,最后能顺利推进下去,往往不是因为案情多简单,而是因为当事人愿意把他最真实的情况告诉我,我也有时间、有耐心跟他一起把整个流程理清楚。信任这件事,是争取理想结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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