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伙子在线下经营着一个合法的体育彩票站,但生意不好,一天也就赚个百来块钱,去掉成本,到手就几十块。为了多卖点,他搞了个网站,把流量引到微信上,让全国各地的彩民通过他来买彩票。流水显示,大概卖了有几十万。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国《彩票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规定,彩票只能在实体店销售,禁止互联网售彩。所以,他这种行为,确实违规了。
但是,违规和犯罪是两码事。很多人一听到“非法经营”四个字就吓坏了,觉得天塌了。我执业这么多年,见过太多这种被“吓”进去的当事人。这个小伙子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当时自己也觉得完了,肯定要判刑了。我给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给自己就定死了”。他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什么大道理,而是这个规定的“级别”。
构成非法经营罪,前提是违反的是“国家规定”。这个“国家规定”有明确定义,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而那个禁止彩票线上销售的文件,它叫《彩票管理条例》吗?不,它主要是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这些部门联合或者单独发的“通知”、“暂行办法”。这些属于“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层级,远不及“国家规定”。
这就好比学校规定考试不能带手机,你带了,最严重的后果是记过、取消成绩,这属于学校内部的纪律处分。但如果法律明文规定带手机进考场就是犯罪,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伙子的行为,更像是前者。他的确违反了彩票销售的行政管理规定,可能会被吊销执照、面临数万元的罚款。但要从法律上论证他构成非法经营罪,把这件事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逻辑上是非常脆弱的,实践中司法机关也很难认定。这也是为什么他当天被传唤后,晚上就被放了回来,因为他们也觉得,这事够不上犯罪。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最害怕的不是判重了,而是怕“万一”被认定成犯罪,留下案底。这种恐惧我完全理解。但在这个案子里,这位小伙子的情况,恰恰说明了一个道理:法律不是用来吓唬人的,它有自己的边界。
他被传唤后,我给他的建议是:第一,稳住心态,不要为了求个“坦白”而胡乱认罪,因为法律上不存在“自证清白”的义务,证据不足,是警方的事;第二,把精力从“证明自己无罪”转移到“计算真实流水”上。因为他即便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罚款)也是跑不掉的,而罚款的数额,和你的非法经营数额直接挂钩。他得证明,那几十万的流水里,哪些是实际真实出票的,哪些只是备付金、或者说根本没有完成交易的。省下来的每一笔罚款,都是实实在在的钱。
说到底,很多人遇到事,第一反应就是天塌了。但作为律师,我看到的,往往是一条清晰的界限和依然存在的争取空间。希望这位小伙子的经历,能让更多做线上彩票或者其他“擦边球”生意的朋友明白:有些线,可以碰,但你要知道碰的是“红线”还是“黄线”,以及碰了之后,真正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