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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后把钱转几圈,就安全了?这个案子说明白了

2026-04-28

最近我看到了中纪委网站公布的一个案例,讲的是一个公安干警,收了钱,然后想办法把钱“洗”了一遍,结果呢?非但没洗掉,反而多背了一个罪名。这个案子很有意思,它把“受贿”和“洗钱”这两个概念,一次说清楚了。很多当事人或者家属,可能觉得收钱是大事,但收完钱怎么处理,好像就没人管了。事实恰恰相反。

第一,小额贿赂算不算犯罪?重点不在大小,在“权钱交易”

这个案子里的张某某,曾经收过请托人1万元现金。可能很多人觉得,1万块钱,不就是点“感谢费”或者“意思意思”吗?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司法机关的看法完全不同。关键在于,你收这1万块钱,是不是因为你帮了对方一个忙,利用了自己手里的权力。

只要存在“权钱交易”,哪怕只收1块,本质上也属于受贿。那是不是收1万就一定要判刑?也不一定。这里面有一个追诉门槛。比如你之前有没有因为受贿受过处分?这笔钱有没有用于非法活动?你是不是拒不交代?或者你是不是多次受贿?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并且单次受贿金额超过1万元,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每次都没达到这个标准,多次收受,累计起来,也照样能追责。所以,别觉得钱少就没事,这账,早晚要算的。

第二,中间的“截留款”,到底该算谁的?

这个案子另一个很有意思的点是,张某某和同伙吴某一起收钱,但吴某私下截留了320万,只告诉张某某收了240万。法院最终认定,张某某只对他知道的那240万负责。吴某私自扣下的那320万,不算张某某的,而是让吴某构成了另一个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这个判决很公道。它体现了法律的一个重要原则:主客观相统一。你不能说你没经手、不知道,就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同样,你也没办法说别人私下操作的钱,都算在你头上。法院会看你到底知不知道、知不知道多少、有没有共谋。这个原则告诉我们,如果案子涉及到共同犯罪,帮人收钱或者转钱,一定要搞清楚每一步的资金去向和决策参与度,不能稀里糊涂地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第三,帮自己洗钱,也是洗钱罪

这个案子最让我想说的一点就在这里。张某某收到贿赂款后,没有直接把现金拿去花,而是指使别人通过多个银行账户多次转账,最后提取现金,偿还自己欠的债。这个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自洗钱”,构成洗钱罪。注意它的说法,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是洗钱罪,两个罪名,量刑差别很大,洗钱罪要重得多。

很多人可能有个误解,觉得“自己犯的罪,自己处理的赃款,不算洗钱”。这个想法在2021年3月1日之前也许还能成立,但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情况就变了。从那时候起,个人自己处理自己的犯罪所得,也可能单独构成洗钱罪。所以,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人,收了不该收的钱,千万别想着通过多转几次账户、提现、买房、投资等方式去“洗白”。这些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很可能让你多背一个罪名,罪加一等。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很清晰:第一,别觉得钱少就没事,权钱交易是底线。第二,共同犯罪里,别替别人背锅,但也不能装傻。第三,最关键的是,别自作聪明去“洗钱”,那是给自己挖坑。法律不是吃素的,你以为的“操作”,司法早就在前面等着了。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第一步,又走错第二步。如果你现在正面临类似的情况,或者家属遇到麻烦,不确定该怎么做,不妨先把案情跟我说说。我们坐下来,把事情理清楚,看看当前最需要做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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