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的很多类似案件,当事人刚开始都会强调: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在搞诈骗。但法律上的“明知”,真的等于“他自己亲口承认”吗?
说一个我关注了很久的案子。去年,外省某市一个叫杨某的人,因为帮别人安装宽带、固定电话和交换机,被认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了一年三个月。他一开始也辩解“不知道”,但法院最终没有采信。
这个案子让我反复琢磨了一个问题:法律究竟是怎么判断一个人“明知道”的?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不说“我知道”,就不算明知。但司法实践中,法官看的是行为本身,而不是当事人的口头表白。
这个案子里,杨某的赚钱方式本身就很不寻常。他自己没有装宽带的技术,是网上的陌生人免费培训他的。设备由对方寄过来,每多装一条线路就额外多拿数万元报酬,报酬还是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的方式来收。他租赁的房屋根本没人住,就是为了装一堆通讯设备,任务完成后就要删除所有聊天记录。
说句实在话,一个正常人,在生活里遇到这种“零成本、高回报、还要躲躲藏藏”的工作,心里真的会完全没数吗?法律不要求他亲口承认“我知道”,而是看他做的这些事,是否明显违背了正常人的认知常理。如果整个流程都透着“不正常”,法院就有理由推定他是明知的。
这就好比有人让你去帮他收一个包裹,给你一笔很可观的报酬,收件地址是个废弃仓库,还要求你匿名去收。你心里难道没有一点怀疑吗?
看完主观明知的问题,另一个困扰很多当事人的问题是:我只是装了台设备,凭什么说我犯罪了?
这个案子的判决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杨某的行为不是简单的“帮忙”,而是为上游诈骗犯罪提供了通讯传输通道。那些被他安装的宽带和电话,直接连接到了境外诈骗团伙,导致多人被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他个人获利数万元,但造成的后果是失几十个人几十年的积蓄被骗走。
很多人会把“帮忙”和“犯罪”对立起来,觉得自己只是“打工的”。但法律判断的不是你的参与程度,而是你行为造成的客观后果。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只要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或者被帮助对象的犯罪造成了严重后果,都构成“情节严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记得有一年,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被带到我们律所,他妈妈说孩子只是帮人架了根网线。但等我查清情况后,发现那根网线成了诈骗团伙的“生命线”。那一刻我真的意识到,对这个领域缺乏认知,往往就是一个人掉进深渊的开始。
说实话,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也在想:如果杨某在开始安装第一条线路之前,就有律师告诉他这背后的法律风险,他还会为了那些报酬去铤而走险吗?他至少会掂量一下后果。但现实是,他和很多年轻人一样,被“轻松赚钱”的诱惑蒙住了眼睛。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意识到之前就已经错过了。比如在侦查阶段,如果当事人第一次笔录的内容和后续查明的证据对不上,就会给自己挖一个很大的坑。再比如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有机会通过阅卷发现证据链条中的问题,如果错过了这个窗口,很多事情就很难补救了。
如果你或家人正遇到这种情况,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这很正常。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先走错了那最重要的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