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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从被判十年到改判无罪,这个合同诈骗案走出了一条特别的路

2026-04-27

很久没跟大家聊案例了。最近我研究的一个案子,翻阅了好几遍判决和证据材料。一个合同诈骗案,从一审被判十年,到最终改判无罪,走了19年。这19年里,经历了四次判决、三次上诉、两次再审、两次申诉被驳回。说实话,一开始我也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案子能走这么久。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李总,是外省某个地方一家钢铁公司的老板,跟一家供销公司长期有焦炭生意往来。合作的次数多了,彼此信任度增加了,对方允许他先拿货后付款。但问题出在最后一次交易。李总当时手头紧,欠了对方一笔货款,对方卡着不让提新货。经过几轮协商,对方考虑多年合作的交情,同意他先付一部分,剩下的货物先拉走。

从证据上看,问题出在后面。李总拉走货以后,该付的款一拖再拖,对方催了几次,金额越滚越大,双方甚至签了补充协议来确认欠款数额。但到最后,这笔欠款累积到了上百万。对方公司急了,派人上门去找李总,发现人已经搬走了,电话也打不通。对方报了案,李总被抓,一审被判了十年。

第一个争议焦点:案子表面铁证如山,但问题出在哪

一审判决认定的逻辑很简单:李总拿了货,欠了钱,人跑了。这确实符合很多人对诈骗的认知。但李总从头到尾坚持说,自己不是诈骗,而是双方在交易中起了争议,本质是合同纠纷,不是刑事案件。

控方提出了四个关键指控:一是李总确实欠了对方上百万的货款,有双方签的补充协议为证;二是李总在欠款后失联逃匿,说明他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三是李总当时已经债台高筑,没有履约能力;四是李总恶意拖欠货款后逃匿。

从表面看,这四个指控环环相扣,很难推翻。但辩护律师在这个案子里的突破口,就藏在那些容易被忽略的客观证据里。

第二个争议焦点:一份电话缴费单和一个工商登记信息,推翻了“逃匿”的指控

先说说“逃匿”这一点。控方声称李总失联、搬离了原址,还提供了证人证言。李总分辩说自己从未逃匿,并拿出了两份关键证据:一是电话缴费单,证明他公司的电话从未停机,对方随时可以找到他;二是工商登记信息,证明他的办公地址从未变更过。

在刑事案件里,客观证据的证明力往往超过言词证据。几十个人的证词,不如一张电话缴费单硬。这点在很多案子中都有体现。当事人被吓坏了,觉得对方提供了很多证词,自己就翻不了身。其实不是这样,客观证据才是真正能改变走向的东西。

再看“没有履约能力”这一点。李总一方提供了证据:他与这家供销公司有过四次成功交易,前四次都是按时付款的。这说明他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想骗对方。他购买焦炭是用于公司正常生产,不是个人挥霍。而且,对方公司负责人曾多次到他的公司考察,确认过他具备经营能力和资产。李总名下有股权、有房产,价值足以覆盖这笔欠款。不能因为公司有负债,就认定他没有偿还能力。

但到这里,很多人会问:既然有能力,为什么不还?是不是有钱就是不想还?

第三个争议焦点:拖欠货款的真实原因,决定这笔钱是“债务”还是“诈骗”

李总给出的理由是:他之所以没付清钱款,是因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对这批货的质量有争议。同时,对方一直没有提供全部的增值税发票。这样一来,双方在金额上协商不下来,他选择暂不付款。

这种情况下,延期付款算不算诈骗?这个问题其实很关键。如果行为人对付款义务的暂缓履行是基于双方对合同履行本身存在争议,比如质量、发票、价款等问题没达成一致,那这属于民事合同中的合理抗辩,不能直接推到刑事犯罪上。刑事化的边界,恰恰就在这里。

回顾整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其实核心就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这也是合同诈骗案件中最难攻克的点。对于这个问题的把握,我把我多年办案中总结的经验,给大家梳理一下,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认定“非法占有”就站不住脚:

第一,行为人的主体资格真实合法,没有虚构身份、伪造资质。第二,行为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比如公司持续经营、个人资产足以覆盖债务。第三,行为人有真实的履约意愿,并且实际履行过部分合同义务。第四,违约有客观原因,不是恶意拖欠,比如存在质量争议、发票问题。第五,纠纷发生后,行为人没有逃匿,而是持续沟通、积极协商解决问题。

只要这几点中有几点成立,就有充分的空间去申请无罪或争取轻判。这个案子正是靠这五点逐一击破,最终在经历了19年的漫长诉讼之后,高院提审,撤销了全部裁判,改判无罪。

从2004年第一次被判十年,到2016年高院决定再审,再到2023年改判无罪,李总从一个深陷囹圄的被告人,到等来沉冤得雪,这中间的坚守有多难,可能只有当事人家属才能真正体会。刑事案件尤其是无罪辩护,从来不是一场速战速决的战役,而是一场持久战。这个案子能走到最后,靠的是当事人不放弃、家属不放弃、辩护律师在专业上不断深挖细节。

很多时候,家属最怕的不是案子复杂,而是不知道怎么开始。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觉得自己或者家人可能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可以先冷静下来。刑事案件的复杂性远超普通民事纠纷,不是简单地“欠了钱还不上”就能判一个人诈骗的。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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