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一桩20亿骗贷案背后,真正决定结果的不是金额本身

2026-04-27

前几天,有位家属从外省赶来,满脸焦虑地坐在我面前,说她弟弟已经关了大半年了。案件涉及骗贷,金额说出来可能吓人——二十亿。

她弟弟三十出头,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融资总监。这个案子的问题,其实不在金额上,而在更隐蔽的地方:他在这件事里,到底是“骗”的那个人,还是“被安排”的那个人?

从“无罪方向”到“轻罪可能”,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我仔细梳理了她提供的信息:公司有四百多亿的债务,资金链断裂后,银行行长先被抓,接着是总经理、董事长,最后才轮到他。他被查到的,是参与了财务数据造假——把数据做“漂亮”,去银行贷钱。

很多家属一听到“造假”,第一反应就是“完了,肯定重判”。但刑事辩护不是这么算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造假”,而在于“造假在贷款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

这个案子有个特殊之处:银行行长已经被确认受贿了。也就是说,贷款能够下来,很可能不是因为银行员工被假数据“骗”了,而是因为高层之间早就达成了默契——数据只是走个形式,满足流程要求。如果这个因果关系成立,那就不构成典型的“骗取贷款罪”,因为银行员工并没有陷入错误认知。

所以,最开始的判断,是可以往“无罪”方向走的。但现实往往比理论复杂。他被关了大半年,而且确实参与过伪造数据,这个客观行为是跑不掉的。那问题就变成了:如果骗贷罪不成立,这个造假行为本身,会不会构成其他罪的帮助犯?

这是我从这个案子里提炼出的第一个关键判断:赃款总额再大,也不等于你的刑事责任就自然那么大。搞清楚你的行为在法律链条中的位置,比焦虑金额本身重要得多。

“认罪”不等于“认对了”,量刑的折扣要算清

她的律师告诉她:你弟弟已经认罪了,也配合警方破案了,应该能从轻减轻。

但我问她弟弟认的是什么罪?他说“我确实知道财务造假了”。这个“认”的,其实是客观事实——他参与了造假。但法律上的“罪”,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的:你的造假行为,是不是直接导致了银行在错误认识下发放了贷款,造成了巨额损失?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不是靠他一个人说“我认”就能认下来的。

所以,刑事辩护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动作:先帮他把这个“罪”的定性打下来。是骗贷罪的主犯,还是违规发放贷款罪中一个帮忙造假的从犯?这两种情况的基础刑期差别巨大。

骗贷罪的顶格可能会判到很重。但如果能够争取定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从犯”——意思是,真正的决策者是银行工作人员和他公司的领导,他只是配合做了材料——那基础刑期可能就只有一年左右。然后再算自首、立功的折扣。打个比方,基础刑是一年,自首减20%,立功减30%,最后实刑可能就是几个月到一年之间。

很多家属容易犯一个错:只盯着“他会不会判很久”这个结果焦虑,却不知道怎么帮他把前面那个“基础”打下来。这个“基础”打不对,后面所有的折扣都没有意义。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了弯路。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