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看着案卷里那叠会见的笔录,想起第一次见当事人时他的眼神。同是刑事律师,我们拿到的不只是案子的材料,更是一个家庭的命运。今天,我想聊聊一个很多当事人家属都不理解的问题:律师为什么需要频繁会见?尤其是在关键节点上,不能少了一次。
很多家属在委托初期都会问我一个问题:“律师,你去看守所会见,一次就要大半天,办个案子得去多少次?”我的回答是:少则七八次,多则十几次。这不是跑腿,而是办案的必须。
刑事案件的走向,很多时候取决于第一时间的沟通和判断。就拿我今年年初接手的一个案子来说,当事人最初是以一个比较严重的罪名被刑事拘留的,这个罪名一旦成立,面临的刑期会很重。但通过阅卷和频繁会见,我发现案件事实在某些关键细节上存在争议。我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在案件最初的那段时间里,即使路途再远,也要保证每周至少见到当事人一次。因为在那个阶段,是敲定基本事实和辩护方向的关键窗口。如果你一个月才去一次,一条重要的线索可能就错过了。
频繁会见的作用是什么?是同步信息。通过会见,我第一时间知道检察官在提审时问了什么,有没有出现新的证据。同时,我也能把自己对案情的判断和法律意见转达给当事人,帮他稳住状态,不被审讯带偏节奏。其实,很多刑事案件的结果,从律师第一次会见的效率和频率开始,就已经在拉开差距了。
说到会见,很多人以为案子到了检察院阶段,或者被退回补充侦查了,律师就不需要再去了。实际上,正是这些环节,才是决定最终结果的关键阶段。退查期间,案件会重新流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这时如果律师没有及时跟进,当事人可能会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对将来极不利的口供。
我举刚才那个案子的例子。案子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我看完所有卷宗,就第一时间再次会见当事人,把梳理出的意见跟他一一核对。接着,我跟检察官当面沟通了我方的法律意见。等案子真的被退回补充侦查了,我又专程赶往看守所。这次会面的任务是什么?一是确认退查的原因,了解后续侦查会往哪个方向去;二是看检察官提审时有没有问出新的东西,当事人自己有没有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说出什么。
说白了,会见就是“对账”。我这边拿到办案单位的侦查方向,他那边反馈被问出的新问题。两下一对,我就能判断案件有没有变重的风险,及时调整辩护策略。通过这样一次次的高效沟通,这个案子的罪名最终成功从一个重罪调整成了轻罪。目前,我正在全力为他争取缓刑,从目前的走向看,结果是乐观的。如果没有这样高频率、有目的的会见,我不可能第一时间获得这些信息,案子也不可能一步步走到现在这个方向。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句话:会见不是走形式,而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工作。从程序到实体,任何一个小的细节都可能决定最终的结果。我不接太多案子,就是怕对不起委托人的信任。既然接了,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我都会把路上的时间当成办案的一部分。你可以放心,我会用最直接的努力,为你的家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