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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告诉你:被认定套路贷后,这件事比案情本身更关键

2026-04-26

看到一份辩护意见中有这样一句话:“当事人的行为,在主客观层面均不符合套路贷及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这句话我反复看了几遍。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结论,而是对一个核心问题的回答:当一起经济纠纷被贴上刑事犯罪的标签,到底应该用什么标准来判断责与非罪?

专案高压下的罪名认定,往往比表面看起来更复杂

说一个事实。这几年,很多早年间的民间借贷案件被重新翻出来,按刑事程序追责。这背后有个现实逻辑:一旦案件被列入“专案”或“重点督办”,办案机关面临的压力是明确的——程序推进得快,批捕的倾向性也更强。当事人常问,我这算不算套路贷?是不是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问罪名本身,而是问:我的钱是怎么借出去的,对方有没有还,这个过程中我有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他们借出的钱是真实存在的,每月还多少利息是双方商量好的,走的是银行转账。就因为对方还不上钱了,报案说被“套路”,案件就被整体推入了刑事轨道。这种情况下,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问题就是:当事人内心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想法?如果没有,那跟诈骗罪就差得很远了。

从构成要件层面看,套路贷的典型特征是这样几条:虚增债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恶意制造违约、暴力或软暴力索债、虚假诉讼。这不是我随便总结的,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里讲得很清楚。如果当事人只是正常借钱出去,没有做这些事,那他的行为在客观上根本不符合套路贷的刑事逻辑。

程序压力往往比案情本身更容易让人失去判断力

刚才说到专案背景,很多人不理解“重点督办”意味着什么。简单说,就是一个案件被上级关注或限期推进,办案机关在程序上的操作空间会被压缩。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最常问的就是:还能不能出来?这种情况会判多久?但很少有人意识到,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案情本身,而是案件在程序中被如何定性。

定性一旦走偏,后面就很难回头。所以我常说,审查逮捕的这个阶段,是整个案件的关键窗口。这个阶段的作用,是让检察机关在“是否继续关押”这个问题上做出判断。如果能在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之前,让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行为不构成犯罪,那这个窗口就算守住了。

怎么做?核心就两件事。第一,把事实梳理清楚:钱从哪里来、借出去多少、利息怎么约定的、有没有追债的行为。第二,把法律上说清楚:当事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有没有虚增债务、制造违约、虚假诉讼这些行为?这些问题如果都能给出清晰的反向论证,那批捕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真正让人失去一切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被错误定性后的连锁反应

说了这么多,我想回到一个更具体的问题:如果一个案子最后被认定是套路贷罪或者是诈骗罪,当事人会失去什么?答案不是自由两个字可以概括的。一个人的职业发展、社会评价、家庭关系,都可能因为一个错误的定性而全部改变。这种代价,不是谁都能承受的。

审查逮捕只有七天的时间。这七天里,律师要做的不是空喊无罪,而是用证据链和法律逻辑去说服检察机关。每一次沟通,每一份意见书,都决定了这个方向能不能走对。所以我在跟团队复盘案子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这个案子能不能办成,不是看我们有没有“关系”,而是看我们有没有把事实和法条真正对上。

说到底,法律的意义不在于惩罚,而在于判断。判断对错,判断责任的有无,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应该被纳入刑事追诉的轨道。如果连这一步都走歪了,那就不是公正,而是对公正的消耗。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家属第一次来,连案件到了哪个阶段都说不清。这很正常。先把情况告诉我,把材料带过来,我帮你看看,当前最紧要的事是什么,下一步该怎么走。在程序这扇门关上之前,总有一个窗口值得试一试。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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