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困扰了我一阵子。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太典型了。典型的让人惋惜。当事人小李,22岁,刚毕业,在家准备考研。他只是在兼职群里看到一个“电商刷单”的广告,对方说借银行卡走个流水,每十万给150块报酬。他觉得不过是帮人过个账,又没骗人,就把卡给了对方。结果,几天功夫,三张银行卡走了两百多万的流水。其中一笔,直接关联到外省的电信诈骗案。
很多人一听到“帮信罪”,第一反应是“我没骗人,只是借卡而已”。这是最大的误区。这个罪名的关键,不在于钱是怎么来的,而在于你借出卡的时候,知不知道对方可能拿它干坏事。
我在跟小李沟通时,反复问他一个问题:“你当时有没有怀疑过?”他想了很久,说对方一直说是正规电商刷单,聊天记录里也找不到任何违法犯罪的字眼。一个刚踏入社会、对职场规则一无所知的年轻人,你很难说他当时“应当知道”。法律上,帮信罪的“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但“应当知道”不是凭空猜测,得符合司法解释里那七种情况。这个案子里,这些情况一个都不沾边。
这里就引出第二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流水金额全部算作犯罪金额。法律上,能算数的,只有经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资金。小李那三张卡,总共走了两百多万的流水,但能查出来跟诈骗案有关的,只有十几万。剩下的钱到底是什么性质,至今不清楚。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这部分就不能算进去。
在认真梳理案情后,我发现,即便小张的行为客观上构成了帮助行为,离“情节严重”的标准也有距离。司法解释规定,帮信罪的支付结算金额要超过20万才算“情节严重”。而本案中,能查实的、与犯罪挂钩的金额是十几万,还差得远。
但这只是法律层面的第一步。真正让检察机关愿意启动相对不起诉程序的,是小李后续的一系列表现。他被抓后,第一时间如实交代了所有经过,没有任何隐瞒。家属在我们的指导下,把那三千多块的“报酬”一分不少地退缴了。他本人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个没有前科、在校表现良好、正全力备考研究生的年轻人,你很难认为他有多大的人身危险性。他更像一个因为社会经验不足、被欺骗而踏入泥潭的“工具人”。
从某种角度来说,帮信罪的涉案人,本身就是上游犯罪的被害者。他们不是主动去骗人,而是自己被利用了。检察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一个重要的考量:要不要用一个判决,去终结一个年轻人的未来。如果这个错误的代价,是他从此无法考研、无法进入大部分正规企业,那这个惩罚可能比犯罪本身重得多。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我们的大部分意见,对小李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个结果,让我松了口气,但心里又五味杂陈。这件事对他来说,算是翻篇了。但我知道,还有更多“小李”面临同样的问题。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