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杭州执业十八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关注过很多大案要案。恒大及许家印案,从曾经的房地产帝国到如今的被告席,确实令人唏嘘。但抛开商业新闻的喧嚣,我更愿意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带大家看懂这起案件中的门道。因为无论你是做生意还是普通投资者,里面的一些法律逻辑,可能和你自己或家人遇到的麻烦息息相关。
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时,最常问的问题是:“叶律师,我已经被罚了款,为什么还要判刑?” 恒大案就能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证监会已经对恒大地产罚了几十亿,对许家印本人也罚了几千万并市场禁入,为什么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正是很多人对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误解。行政处罚只解决“违法违规”,比如虚增收入、信息披露不实,罚了钱、禁了入市,这件事在行政层面就了结了。但刑事责任追究的是“犯罪”。如果一个行为不仅违规,还严重到触犯了刑法,比如欺诈发行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即使罚了款,该判的刑还是得判。两种责任并不冲突,而是递进补充。以案中2019到2020年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的行为为例,证监会的处罚是行政追责,但检察机关认为该行为在发行文件中造假,构成了欺诈发行证券罪,情节严重,那就要刑事追责。罚款和罚金得分别交,谁也别想互相抵消。这个逻辑在我们刑事辩护中经常被当事人和家属忽略——以为自己被罚了款、退了赃,事情就翻篇了。但有些案子,程序一旦进入刑事轨道,退赃只能算从轻情节,不能免刑。
接下来,我们重点聊一下案中最容易让人混淆的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很多当事人家属第一次来律所,都会问:“叶律师,我家人只是借钱给公司,怎么就成了集资诈骗?” 这两个罪名的核心区别,在于主观目的。非法吸存,行为人主观上还想还钱,只是经营不善或违规操作,最后还不上;而集资诈骗,法律认定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有了“非法占有为目的”,说白了就是骗。这在法律上差别巨大。以恒大案为例,公诉机关指控许家印犯集资诈骗罪,意味着检方认为他通过伪造项目、隐瞒真实情况,把收进来的资金挥霍、转移,而不是投入承诺的生意。这比单纯的非法吸存性质要恶劣得多,量刑也更重——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话,可能面临无期徒刑。而非法吸存,最高刑期也就是十年上下。所以,一旦涉及这类案件,律师办案的第一要务就是区分当事人行为的本质:他到底是想经营失败,还是从一开始就在诈骗。实践中,我们团队每年都会处理大量这类案件,很多当事人实际上是被高利贷或项目风险拖累,主观上没有骗的意图。这时候,辩护方向就要着力于论证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争取认定为非法吸存而非集资诈骗,这直接决定了最终的量刑。
最后,我想聊聊案中那个“认罪认罚”的表态,也就是许家印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这件事。很多家属会问:“叶律师,我家人认罪了,是不是就能判轻点?” 答案是:认罪认罚确实能在法定刑区间内从轻处罚,但影响力有限。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但如果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算认罪,法官也不会因为一句“我错了”就大幅减刑。特别是像恒大案这种涉及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认罪认罚只是一种法定从轻情节,最终结果还是要靠证据和事实说话。作为辩护律师,我经常提醒当事人和家属:不要以为认罪认罚就是“坦白从宽”的金牌,更不要以为不认罪就一定会重判。关键还是看证据链是否完整、指控是否成立。说不认罪之前,先把案卷吃透,找到证据的漏洞,那才是真正的辩护。否则,盲目认罪可能把自己推向重判的深渊。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境,还不清楚当前程序到了哪一步、应该优先做什么,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关键节点在哪、最紧迫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